关于《赣县区本级惠企政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11月28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赣州市本级惠企政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市府办发【2021】18号)的通知,区政府办要求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市办法完善我区资金池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惠企政策兑现便捷度,强化资金保障,设立惠企扶持兑现资金专户,为规范资金专户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本办法。
二、核心内容
明确设立“惠企政策资金池”及实施范围,明确部门职责,明确支持对象和条件,规范兑现流程,强化资金管理。
三、主要特色
第一章第五条第(一)点与市办法不同,市里是“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我区是“营商在线”惠企政策兑现平台,并明确区财政根据资金需求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惠企政策兑现备用金内容;第四章第十二条我区“营商在线”平台兑现流程与市办法完全不同;第五章第十五条为本办法增加条款,明确了区行政审批局留存《赣县区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拨付申请表》和银行支付凭证回单做账的内容。并率先在区行政审批局设立区本级惠企政策兑现专项资金(惠企资金池),区财政根据资金需求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惠企政策兑现备用金。12月21-23日,向各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采纳了区司法局要求“单位法律顾问就该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一并报区政府审议”的建议;采纳了区市监局要求“列明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方法和查询途径”的建议,在第六条部门职责第4点明确了“各主管部门应当按原方式、原渠道查询并使用相关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