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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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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深刻吸取新余渝水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别是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字〔2024〕17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以消防、道路交通、矿山、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运行、特种设备、旅游、商贸、校园、农林牧渔、能源安全等作为整治重点,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实施步骤。从2024年2月8日至5月初,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月8日—3月6日)。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确保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2、全面核查阶段(3月7日—4月7日)。按照属地责任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实行全面核查。

3、巩固提升阶段(4月8日—5月10日)。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成效,确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三、需注意事项

1、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主要领导要带头履行职责,深入研究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2、落实闭环管理。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3、强化宣传教育。要梳理总结一批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并及时曝光一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教育。要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火灾自救逃生等知识,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