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解读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赣州市赣县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这一行动的背景是新余渝水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深刻吸取这一事故教训,赣县区决定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管控安全风险,堵塞监管漏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赣州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整治行动涵盖了多个重点领域,主要包括:
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整治违规设置防盗窗(网)和广告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等问题,强化电气焊安全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全面排查整治“人、车、路、企”安全隐患,加大“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辖区路段开展隐患再排查。
矿山安全:严格动火作业、爆破施工等关键环节风险管控,查处证照逾期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矿山在用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
危化品安全:紧盯“两重点一重大”未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等问题隐患开展整治。
工贸安全:检查熔融金属(液渣)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等,加强防火防爆整治。
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检查经营、运输、储存各环节,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加强施工工地安全监管。
燃气安全: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装监测报警装置等。
城市运行安全:检查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户外广告招牌安全等。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
旅游安全:检查景区文物、建筑、消防等安全。
商贸安全:检查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安全生产。
校园安全:开展火灾、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安全教育课和应急疏散演练。
农林牧渔安全:检查农机作业安全、渔业船舶管理等。
能源安全:检查在建电力项目安全施工、油气长输管道占压等隐患。
三、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从2024年2月8日至5月初,分为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月8日—3月6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整改台账。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全面核查阶段(3月7日—4月7日):按照属地责任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实行全面核查。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进行全面核查,上报核查进展情况。区安委办督促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全覆盖自查,指导企业整改。
巩固提升阶段(4月8日—5月1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总结整治行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督查检查,落实闭环管理: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开展检查,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采取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优势,曝光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严肃追责,确保工作成效:区安委会将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暗访暗查,对整治不力、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此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是赣县区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旨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政策解读单位:赣县区应急管理局
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797-4440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