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督促全区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实现事中、事后精准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范围
(一)食品流通环节
1.重点区域。校园及其周边、农村地区(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车站、旅游景区、冷库等场所。
2.重点时段。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及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开学(园)、中高考期间;各类展销会、庙会及重大活动举办期间。
3.重点对象。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及贮存服务提供者,商场超市,畜禽肉、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大米的销售者。
4.重点品种:一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二是校园及周边冷加工糕点、冷冻饮品、特殊膳食食品、“五毛食品”、休闲食品等;三是畜禽肉及其副产品,蟹、虾、贝等水产品,禽蛋、缸豆、韭莱、豆芽等抽检监测问题率相对较高的食用农产品;四是散装白酒、散装花生油等散装食品和标识不全、来历不明的食品;五是冷藏冷冻食品。六是大米等成品粮。
(二)餐饮服务环节
l.重点区域。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及周边、学校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2.重点时段。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及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开学前后、中高考期间;重大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等特殊时段。
3.重点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大型连锁餐饮(酒店)、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及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餐饮服务提供者、两年内有监督抽检不合格记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社会关注度高(游客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单位、网红餐饮服务单位等)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四、检查方式和频次
根据风险分级管理原则,按照日常检查为主体,重点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为补充,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在各食品经营单位每两年完成一次全覆盖全项目检查的基础上,推进监管力量和监管资源科学配置,着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一)日常检查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食品经营单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要按期完成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风险、餐饮单位分级评定工作,确保辖区内持证食品经营单位、餐饮单位2024年度风险分级评定完成率100%,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应根据食品经营单位年度风险等级确定。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B级的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对风险等级为C级的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对风险等级为D级的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现场检查时,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被检查单位,应当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被检查单位按期整改和上报,并可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
(二)飞行检查
根据监管管理工作需要以及监督抽检存在连续三次不合格产品、被监管部门通报、被投诉举报的以及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等线索,对相关食品经营单位依法开展不定期、不预先告知的检查,检查频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
(三)重点检查
对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经营者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每年检查频次不少于4次,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总体要求,区局对全区各类学校食堂按照千分之四的比例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分局应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辖区年度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创新监管。全面运用“赣溯源”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分析食品经营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并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政策和对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三)重视结果处置。要严格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记录要准确完整,检查过程要留痕,问题要及时处置。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