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赣县区森林公安局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主管全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工作的重要力量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林业法规、规章和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森林公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2、指导全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3、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森林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承担侦破森林刑事案件和治安行政、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
4、指导全区森林公治安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及林区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使用管理。
5、负责全区森林公安的法制监督工作,按规定受理全县森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申诉、复议。
6、负责全区森林公安的装备、警械、交通、通讯、警衔的管理工作。
7、按规定接待处理有关森林公安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案件。
8、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检查督促全县森林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的落实;依法做好双向维权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民警执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1个。编制数 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实有在职人数 31人,其中行政编制 29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赣州市赣县区森林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2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7.2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增加81.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森林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2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1.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09.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增加8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59.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社会保障和就业43.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医疗卫生支出14.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较上年预算增1.28万元,农林水支出57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森林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3 %。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59.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社会保障和就业43.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医疗卫生支出14.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较上年预算增1.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赣州市赣县区森林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赣州市赣县区森林公安局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8.8万元,较上年增加92.44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5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8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59.99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详见附件)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森林公安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9.22万元。比上年减少47.7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无。
2.公务接待费15.44万元,比上年减少0.56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78万元,比上年减少 48.22万元,减少58.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表)赣州市赣县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赣州市赣县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