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县区民政局是主管全区民生保障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赋予的职责解决社会问题,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不断发展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不断提升救助保障能力和水平,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积极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全面提高保障水平,切实增强脱贫解困能力。
(二)切实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优化殡葬管理服务,推进殡葬服务机构业务办理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全面落实遗体免费火化制度,完善节地生态安葬、散埋乱葬治理奖补机制。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培植丧葬礼仪文明新风,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参与殡葬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三)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加大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
(四)健全福利政策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工作保障水平;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切实抓好残疾人福利各项工作。
(五)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引导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赣州市赣县区民政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4816.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7893.2万元,增长46.7%;本年收入合计24816.9万元,较2021年增加7893.2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民政对象社会标准提高,同时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区级配套民生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部纳入决算。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4816.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481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4816.9万元,较2021年增加7893.2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民政对象社会标准提高,提标提补;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572.24万元,占95%;项目支出1244.65万元,占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3.48万元,决算数为248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5.23万元,决算数为2345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3%,主要原因是:其他民政事管理事务业务增加,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区级配套民生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部纳入决算。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年初预算数为31.62万元,决算数为5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主要原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年初预算数为26.64万元,决算数为3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24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区级配套民生资金和相关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增加其他农林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9.5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85.59万元,较2021年增加136.85 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公开招聘新增人员以及人员调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57万元,较2021年减少120.17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单位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35万元,较2021年减少15656.86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补贴资金计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决算数为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万元,下降1.7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该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决算数为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3批,累计接待51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17万元,降低8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3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长寿老龄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及站点运营补助”“老年人意外险”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安排金额4510万元,预算执行金额45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7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4.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预算数24816.9万元,全年执行数24816.9万元,执行率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救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5)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目的和思路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职、履职效益等方面设置整体绩效自评表,依据该体系可对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地评价。
(三)评价实施过程
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了民政局工作的重点项目,单位围绕2022年度狠抓落实年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省厅2022年度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的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效果设定分值100分,得分99分。
(二)评价总体结论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均完成年度数量指标数。
(2)质量指标:自评结果均为优秀,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3)成本指标:实际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时效指标: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和项目库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情况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率和受益人对民政服务能力的满意率逐步提高。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各相关股室、各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3)单位业务人员绩效评价水平有待提高。
(二) 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股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4)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长寿高龄补贴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赣州市赣县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赣州市赣县区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项目 |
项目日期范围 |
2022-01-01 |
||||||
2022-12-31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8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绩效目标 |
|||||||||
全面推动养老事业可持续发展。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年度资金总额 |
800 |
||||||
质量指标 |
长寿老人补助覆盖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长期性 |
100% |
|||||||
成本指标 |
控制成本 |
预算范围内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资金投入保障当地经济发展 |
有效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大于等于95% |
|||||||
生态效益指标 |
节能生态环保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证养老工作持续发展 |
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大于等于95% |
||||||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困难群众救助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赣州市赣县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赣州市赣县区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项目 |
项目日期范围 |
2022-01-01 |
||||||
2022-12-31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225 |
|||||||
其中:财政拨款 |
3225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绩效目标 |
|||||||||
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提升民政业务水平。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收支预算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及时 |
|||||||
成本指标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资金投入保障当地经济发展 |
有效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大于等于9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可持续发展 |
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大于等于95%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困难群众救助”、“长寿高龄补贴”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