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政策解读

问答解读丨《赣县区农村废弃沼气池(沤肥池)安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访问量: 下载文件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彻底消除农村废弃沼气池(沤肥池)的潜在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废弃沼气池安全处置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此次废弃沼气池(沤肥池)安全处置补助标准是什么?

完成安全处置的废弃沼气池沤肥池设施,经验收合格,财政给予30/立方米的补助(按厌氧容积计算),不足部分由所在乡镇承担。

三、沼气池(沤肥池)安全处置方式有哪些

以拆为主,做到应拆尽拆、能拆尽拆,确实无法拆除的,采取措施进行安全封存(填埋),设立警示标志。

(一)完全拆除:指将废弃沼气池、沤肥池工程、配套设备、附属辅助工程(沼气输配管网系统、沼液输配管网沟渠系统、沼液田间利用设施、道路、围墙、辅助建筑物等)全部拆除并回填复垦的处置方式。

(二)采取安全措施封存:指废弃沼气池因具体情况无法拆除,而采取封存的处置方式。沼气池封闭入料口、加固出气口,进行功能性报废,不再纳入农村沼气管理统计范畴。

(三)物理处置隔离:在用的沼气池、沤肥池要设置安全围护栏(坚固扎实高度1.4米以上)、警示标识牌、作业口要树立安全作业指南和乡镇、村、经营主体等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