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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关于印发赣县区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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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根据《江西省政府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持续规范治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320)要求制定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二、政策出台的目的以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建立规范中介服务制度为保障,以全面清理规范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抓手,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以下简称中介服务)垄断性强、流程不透明、耗费时间长、收费高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创新监管方式,努力构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需要、功能完备、服务全面、管理有序、自律规范的现代中介服务体系。

三、重要举措:

1、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争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问题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问题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问题,中介服务收费开展自查自纠。

2、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着力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3、加强中介服务监管,着力提升中介服务机构质量。

4、加强市场价格监督,着力整治中介服务机构收费。

新旧政策差异

1.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确立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2.第三大点第(二)小点,增加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等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对高新区涉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整治

3.增加了附件2赣县区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联系表。

五、注意事项

开展两项专项整治。一是对全区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等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由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环境检测、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情况开展清理规范,对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依法开展清查整治。二是对高新区涉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由区营商办、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市监局及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对高新区内环评、能评、水评、洪评、安评、卫评等涉企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