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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县区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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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驻区各相关单位,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赣县区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县区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加强中介超市管理,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全力打造我区“政策最优、流程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政府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持续规范治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3〕20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建立规范中介服务制度为保障,以全面清理规范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抓手,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以下简称中介服务)垄断性强、流程不透明、耗费时间长、收费高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创新监管方式,努力构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需要、功能完备、服务全面、管理有序、自律规范的现代中介服务体系。

二、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活动,即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委托或者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称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具体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重点整治政府部门拥有与自身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存在各种利益关联,中介服务机构借助政府职能乱收费等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自查自纠(6月15日-6月30日)

在认真总结前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深入排查。此次自查自纠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问题。对本地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是否仍在实施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是否严格按照《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赣政务发〔2022〕3号)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各审批部门)

2.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梳理中介服务事项是否“应进必进”,是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吸引更多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实现“应进尽进”。各部门要对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的项目进行梳理,重点梳理《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规定的中介服务项目是否全部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3.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问题。在审批过程中,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是否存在妨碍和影响公平竞争行为,是否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现象。本部门的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是否彻底,中介服务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利益关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合股投资和违规办理业务、往来资金等问题。(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等)

4.中介服务收费问题。各部门是否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并全面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重点领域中介服务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各审批部门)

(二)开展集中整治(7月1日-7月10日)

1.整治步骤

(1)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在赣县区政府网站发布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并附《赣县区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征集表》(见附件3),全面收集整理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机制,指定专人专班负责,明确工作职责、转办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加大问题线索转办督办力度,提高问题处置反馈效率,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2)分类梳理存在问题。各部门要对自查自纠和公开征集线索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问题的成因及根源,分类归纳,建立台账,形成具体问题整改清单。

(3)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实行销号管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开展两项专项整治

(1)对全区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等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由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环境检测、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情况开展清理规范,对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依法开展清查整治。(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2)对高新区涉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由区营商办、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市监局及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对高新区内环评、能评、水评、洪评、安评、卫评等涉企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区营商办、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市监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四、健全长效机制

(一)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有关单位要结合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工作,提出动态调整《赣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意见。

(二)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中介服务制度,建立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推动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

(三)强化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应用。中介服务超市运营管理机构做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运行工作,配合完善平台功能,增设签约备案、时限承诺、动态监管、逾期警示、评价评级等管理功能,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规范财政性资金项目中介服务选取,限额内的中介服务项目一律通过中介服务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确保中介服务选取过程公开透明。

五、压实工作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治理中介服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责任分解到人,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查处问责,确保专项行动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2023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治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附件2)及2023年赣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附件5)报送至指定邮箱。各部门将问题线索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工作报告(包括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具体整改举措、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于2023年7月10日前报送至区行政审批局,电子版请一并报送。区行政审批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跟踪、调度、督导、推进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监督督导。组建工作专班,设立投诉电话、邮箱,跟踪、调度、督导、推进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规范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审批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  郭翼

联系电话:0797-4439129

电子邮箱:gxqxzfwzjcs@163.com

附件:1.相关单位名单

      2.赣县区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联

3.赣县区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征集表

4.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情况汇总表

5.2023年赣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

相关单位名单

区发改委、区营商办、区财政局、区教科体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林业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市监局、区金融中心、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附件2

赣县区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

专项行动联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

(科室)负责人

联络员

填表说明:1.自查不涉及此次专项行动内容的单位请书面反馈(盖章),无

需填写联系表。

2.此表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反馈至邮箱:gxqxzfwzjcs@163.com

3.请相关联络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实名加入工作联络微信群。

附件3

赣县区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问题线索征集表

问题线索名称

涉及中介服务基本情况

主管部门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

中介服务

机构电话

中介服务机构地址

问题线索

基本情况

问题线

索类型

(请在符合的类

型后面

打“√”)

1.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方面

对本地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 是否仍在实施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 事项,是否严格按照《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西省行 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赣政务发〔2022〕3号)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

2.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方面

是否实现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必进"。

是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吸引更多中介服务机构入驻。

《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规定的中介服务项目是否实现全部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

问题线索类型(请在符合的类型后面打"√")

3.规范 中介服务市场秩序方 面

在审批过程中,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是否存在妨碍和影响公平竞争行为。

是否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现象。

本地本部门的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是否彻底,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利益关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中介服务机 构是否存在合股投资和违规办理业务、往来资金等问题。

4.中介服务收费方面

各地、各部门是否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全面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

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环境检测、融资担保评估等重点 领域中介服务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5.其他

方面

您认为造成问题发生的原因

对解决该问题的建议或其他要求

线索提供者信息(匿名可不填)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我谨承诺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签名

附件4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情况汇总表

(截至     日,共发现   个问题线索。

其中完成整改的问题   个,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个)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问题概述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

(正在推进或

已完成)

此表请于2023年7月10日前与工作报告(包括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具体整改举措、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并反馈至邮箱gxqxzfwzjcs@163.com


附件5

2023年赣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此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序号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

事项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费用承担方

中介资质要求

工作流程

收费标准

和依据

办理

时限

1

2

3

4

此表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反馈至邮箱:gxqxzfwzjcs@163.com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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