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赣县城区综合管理规定和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园林绿化、亮化、美化管理办法、市政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创建文明、卫生、园林城市工作。
(三)、负责城区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
(四)、负责城区集贸市场及专业市场管理工作。
(五)、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搞好城区摊点布局规划,店外经营、场外交易。
(六)、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对利用城区建物、构筑物及城市空间设置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灯箱、阅报栏、画廊、橱窗、门面牌匾、标语、条幅、标志性设施设置和城区户外广告设张贴(挂)宣传品、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杆)线等的审查、审批、办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区市政建设(包括道路、排水、排污、桥梁、路灯)的维护管理工作。
(八)、会同建设部门负责对城区临时建筑、建筑工程围违场作业行监督管理,查处城区内不文明施工行为。
(九)、负责监督城市管理、供电、供水、通讯、广电等部门对“跑、冒、滴、漏”现象的处理和架设空中管线及地埋管线作业。
(十)、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和美化,亮化工程建设与维护,查处破坏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美化、亮化和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违规行为。
(十一)、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对城乡规划区内余土调运的安排,监督城区建设余土调运和流散物体运输。
(十二)、负责划定城区车辆停放点(场),对车辆停放、停靠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城区摩托车、非机动车辆的秩序管理。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编制人数小计19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59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24人。实有人数小计237人,(其中包含遗属人数1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8人,事业在职人数167人,退休人数61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1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5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81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5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81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5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7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2.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40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2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62.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81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7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40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8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7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2.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无政府性支出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72.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64万元,增长4.6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19.9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4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赣县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编制车)其他车辆12辆,( 园林酒水车、市政维修工程维修作业车、市容市貌环境巡逻车、拆除违章建筑巡逻车、城管大队执法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专项经费
1、查违拆违人员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查违拆违人员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2022年经建股文件
(3)实施主体: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规划区内查违拆违人员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111.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经费拨款=111.6万元
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及时性=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9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2、人民广场管理经费:
(1)项目概述:人民广场管理经费
(2)立项依据:2022年经建股文件
(3)实施主体: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人民广场维修(护)费、市容环境、日常管理及督查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23.7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经费拨款=23.75万元
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及时性=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9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3、数字城管运行经费
(1)项目概述:数字城管运行经费
(2)立项依据:2022年经建股文件
(3)实施主体: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规划区内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出店以营、乱堆乱挂等的日常管理、督查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13.3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经费拨款=13.38万元
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及时性=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9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4、城管协管员经费:
(1)项目概述:城管协管员经费
(2)立项依据:2022年经建股文件
(3)实施主体: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规划区内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日常管理及督查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9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经费拨款=96万元
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及时性=及时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9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赣县区"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3.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23.1万元,比上年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