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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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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县区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赣县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县区林业局是主管林业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林业和草原及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拟定林业发展规划和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区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林业、草原普法宣传教育,负责林业、草原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三)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以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承办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林木种子的管理和林木种苗基地建设。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四)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森林、草原资源的管理,审核监督森林、草原资源的管理使用,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草地管理和征、占用林地、草地的审核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草原资源资产。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依法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八)推进全区林业改革,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林场、中心苗圃工作,指导镇()林业工作开展。

(九)制定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林业产业开发与建设,对林产品、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监督、协调和管理,负责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病虫害、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十一)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十二)组织编制区林业生态保护总体规划,负责调研林业生态状况,提出林业生态保护政策的建议,研究确定和申报林业生态保护项目。贯彻执行有关林业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涉及林业生态保护的有关县级专项规划的执行;组织开展林业生态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县林业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

(十三)配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大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22人;实有在职人数 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0人;遗属补助10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林业局2020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赣县区林业局本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124.4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4.4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增加140.1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24.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8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22.6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14.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7.2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3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24.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8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22.6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6.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4.4万元,下降9.52%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赣县区林业局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涉及金额10万元。(详见附件)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林业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赣县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赣州市赣县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赣州市赣县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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