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按照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的要求,坚持依法治镇,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征地拆迁、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强公路、水利、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公益事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1、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机构共 1个。
2、人员情况:编制数6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37人;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14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144.76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7%,比去年减少1.96元,减少0.3%;城乡社区支出15.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8%,与去年持平;农林水支出总额281.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62%,比去年减少23.14万元,减少8.21%;住房保障支出总额50.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2%,比去年增加1.75万元,增长3.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总额支出84.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比去年减少17.54万元,减少20.7%;转移性支出64.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4%;卫生健康支出33.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9%。
按支出经济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5.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26%,比去年增加17.21万元,增长2.99%;商品和服务支出79.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4%,比去年减少8.05万元,减少10.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1%,比去年增加10.6万元,增加40%;资本性支出18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5.7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1144.76万元,比上年增加56.73万,比上年增加4.9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机关公用经费共计260.04万元,其中办公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车运行费20万、福利费1.3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62万元、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8.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江口镇人民政府无预算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未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共有公务用车2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镇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并对政府、财政所、民政所、计生服务所、农经站、水利站、广播站部门进行了绩效自评。
组织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绩效自评。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来县考察、洽谈、投资的客商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于客商的住宿、餐费和会议室洽谈租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去年持平 。
第三部分 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