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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江镇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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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江镇2019 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范

 

为更好推动区级各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公开主体

区级各预算单位是部门决算公开主体,负责本部门的决算公开工作。区级各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履行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做好决算公开后的说明解释工作。

二、公开范围

使用财政资金的区级各预算单位应当积极稳妥公开经区财政局批复的本部门决算(涉密信息除外)。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涉密信息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间及形式

区级各预算单位应当在区财政局批复部门决算之日起20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且应当在2020年9月30日17时之前公开完毕。

区级各预算单位应当主要通过赣县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或本部门门户网站(首页明显位置)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信息(建议采用PDF 格式文件),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区级各预算单位应当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汇总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同时,区财政局将各预算单位的公开信息抓取到区人民政府网预决算公开专栏中进行集中发布。

四、公开内容

区级各预算单位公开的决算应当是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决算。公开内容依次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部门决算表和部门决算说明。部门决算表和部门决算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部门决算表。

区级各预算单位应当公开9张部门决算表格(附后),包括:

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1张)。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列出空表并附说明)。

(二)部门决算说明。

区级各预算单位在公开上述决算表的同时,应当对决算表内容进行说明,以便于社会公众理解部门决算信息。部门决算说明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专业名词解释。区级各预算单位应当根据决算表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作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还应对“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单独说明。

五、保密事项处理

(一)建立并完善部门决算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区级各预算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涉密事项的定密、解密及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涉密事项多、尚不具备公开条件的部门,应当加强研究预判,并在公开前及时与区财政部门沟通情况。

(二)妥善处理部门决算中的涉密信息。凡部门决算中涉及

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按以下原则处理: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避免从已经公开的信息中推算出涉密科目的信息。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湖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湖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执行政策,把握前进的方向。强村富民,壮大农村经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89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45人;年末实有人数94人,其中在职人员66人,退休人员28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499.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0 %;本年收入合计8499.37万元,较上年下降5 %,主要原因是:民生项目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499.37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8499.37万元,较上年下降4.77%,主要原因是:民生项目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660.18万元,占19.53%;项目支出6839.19万元,占80.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99.37万元,决算数为849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0.18万元,决算数为166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年初预算数为6839.19万元,决算数为683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0.18万元2018年增加832.83万元,增长100.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5万元,决算数为32.65万元,完成预算的91.97%,决算数较上年减少8.0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万元,决算数为  17万元,完成预算的91.89%,决算数较上年下降8.1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15.65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57%。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决算数为 15.65万元,完成预算的 92.06%,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94%。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0.1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63.41万元,较2018年增加186.12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及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1.73万元,较2018年增加70.47万元,增长21.27%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加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5.04万元,较2018年增加576.24万元,增长30.65%。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所有项目,共涉及资金6839.1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39.19万元。

组织对财政所、计生办、民政所、国土所、林管站等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0.18万元。

组织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绩效自评。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四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2019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湖江镇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格式和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