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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吉龙,男,1965年10月出生,汉族,江西南康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1985.09—1989.07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生
1989.07—1996.12 赣州地区中级法院经济审判庭书记员、法警、助理审判员
1996.12—1999.03 赣州地区中级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审判员
1999.03—1999.08 赣州地区中级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副科级审判员
1999.08—2000.05 赣州市中级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副科级审判员
2000.05—2003.06 赣州市中级法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审判员
2003.06—2004.04 赣州市中级法院副县级审判员、办公室主任
2004.04—2004.05 赣州市纪委常委
2004.05—2008.08 赣州市纪委常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其间:2002.05-2004.12 苏州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8.08—2009.12 赣州市纪委常委、干部室主任
2009.12—2011.06 赣州市纪委常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
2011.06—至今 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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