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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隆泽 副区长工作分工:协助区长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规划区外国土资源管理、农村“空心房”整治、农村保障房和危房改造、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移民、农粮、畜牧水产、林业、水利、“河长制”、水保、果业、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农机、烟草、水文、气象等方面的工作。
朱隆泽,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江西南康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法律,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1991.08—1996.03 在龙岭镇政府工作;
1996.04—1998.11 在蓉江镇政府工作;
1998.12—2001.03 在大岭乡任党委组织委员;
2001.04—2003.09 在唐江镇任副镇长;
2003.10—2005.02 在大坪乡任党委副书记;
2005.02—2006.02 在唐江镇任党委副书记;
2006.03—2007.11 在太窝乡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2007.12—2011.05 在龙岭镇任党委副书记兼镇长;
2011.06—2016.07 在大坪乡任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08—2016.10 赣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
2016.10至今 赣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