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赣州人社发[2024]7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管理,决定开展赣县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业务经办银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赣县区设有区级分支机构、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承诺按照监管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管理、支取等工作,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服务的银行。
二、备案程序
(一)申请备案。有意愿且符合《操作指引》相关规定的银行机构,可以自愿在申请备案时间内,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向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以下材料:
1.赣县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银行备案申请表(附件1)
2.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承诺书(附件2)
3.“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4.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附件3)
6.服务方案(含服务团队设立、人员配备、制度机制建立、资金安全保障、支付规范等内容)
(二)材料查验。申请备案时间结束后,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验,发现申请备案单位不符合《操作指引》相关规定或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取其备案资格。
(三)社会公示。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通过的备案单位清单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银行提出异议,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可开展工资保证金存储业务。
三、其他事项
1.备案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备案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大街59号(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社会保障股)。
3.备案有效期: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经办银行须重新申请备案。
4.联系电话:0797—4444599
附件:附件1、附件2、附件3
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