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全面落实省委创新江西、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大力推进“科创高地”、“千亿园区”建设,紧紧围绕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4312”行动计划,加快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赣县区(赣州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赣县科字〔2024〕3号)等文件精神,公开征集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在赣县区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区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区产业导向,无知识产权纠纷,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员和装备等基础条件,原则上有研发经费投入,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4.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人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涉密项目不得申报,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6.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安全事故的企事业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申报科技项目的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即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进行申报,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
3.项目申报人应熟悉本领域(行业)的技术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原则上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具有较好的科研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4.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
5.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限项要求
1.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2.在研项目逾期(含申请延期到期)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3.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
4.失信企业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5.企业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提供研发投入证明(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报表等形式均可)。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受理后,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2.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项目申报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要约定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4.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 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五)优先支持对象
1.建立了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单位,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2.进入“百户育苗”名单企业、种子企业;
3.前一年度研发费用总量或增幅前20名企业;
4.有省、市科技特派员对接服务的单位;
5.稀土科技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
6.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征集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赣州市赣县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诚信承诺书》及在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材料一式5份,A4纸打印成册。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邮箱:gxqzgkcb@163.com)。
三、项目申报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相关股室(地址:区行政中心9号楼17楼)。
四、申报指南
各单位(企业)参照《2024年赣州市赣县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申报项目。
五、申报及受理咨询联系方式
1.工业科技股(工业领域)
联系人:黄富万;联系电话:0797-4441927
农业与社会发展股(农业与社会社领域)
联系人:马海云;联系电话:0797-4448061
3.科技成果与市场股(科技成果转化领域)
联系人:邱 昊;联系电话:0797-4448061
4.引智与科技合作股(科技合作领域)
联系人:陈伟鸿;联系电话:0797-4443269
3.诚信承诺书
赣州市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