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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公告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3-01 10:07:41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此轮巡察区委将派出六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区住建局、区文广新旅局、江西客家博物院、区供销联社、赣县中学、第三中学(赣县中学北校区)、大埠乡、大埠乡圩镇社区、黄富村、夏汶村、杨西村、大埠村、大坑村、黄田村、金田村、坪田村、下马石村、杨雅村、高良村、三江村、黄贯村、长湖村、三溪乡、三溪乡圩镇社区、下浓村、山头村、土龙村、新星村、西溪村、寨九坳村、三溪村、古茂村、里龙村等35个乡(镇)、村(社区)单位党组织进行为期50天的常规巡察。对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三个聚焦”要求和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深入了解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着力发现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查找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突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三新一高”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着力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单位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廉洁用权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组别

被巡察

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箱

地点

接访

地点

区委第巡察组

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207070613

18207070613@139.com

区梅林镇双龙大道31号区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门口

区行政中心3号楼408

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207070613

18207070613@139.com

区梅林镇赣兴大道136号区旅投集团公司大门口旁

区行政中心3号楼404

江西客家博物院

18207070613

18207070613@139.com

区梅林镇杨仙大道1号江西客家博物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门口

区行政中心3号楼403

区委第巡察组

区住建局

18207070612

18207070612@139.com

区梅林镇杨仙大道8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进门左侧

区住建局五楼(区委第二巡察组办公点)

区供销联社

18207070612

18207070612@139.com

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塔7楼会议室门口

区住建局五楼(区委第二巡察组办公点)

区委第巡察组

赣县中学

18207070603

18207070603@139.com

赣县中学博士楼一楼大厅

区行政中心3号楼401

赣县第三中学

18207070603

18207070603@139.com

赣县第三中学行政办公楼一楼

区行政中心3号楼401

区文广新旅局

18207070603

18207070603@139.com

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13

区行政中心3号楼401

区委第巡察组

大埠乡(含村、社区)

13576765361

13576765361@139.com

大埠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口(财政所后门),圩镇供电所斜对面公示栏,黄富村、夏汶村、杨西村、大埠村、大坑村、黄田村、金田村、坪田村、下马石村、杨雅村、高良村、三江村、黄贯村、长湖村村委会门口、圩镇社区居委会门口

大埠乡司法所一楼

区委第五巡察组

三溪乡(含村、社区)

18207070602

18207070602@139.com

三溪乡政府门口三溪村、下浓村、寨九坳村、新星村、里龙村、土龙村、山头村、西溪村、古茂村村委会门口、圩镇社区居委会门口

三溪乡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区委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组

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870765601

18870765601@139.com

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塔9农业农村局门口、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发改委西面电梯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塔13楼财政局北面楼梯口、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审计局东面电梯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塔5楼水利局门口、区行政中心东塔7楼自然资源分局门口、区梅林镇赣兴大道136号区旅投集团公司一楼大厅

区行政中心主楼0113

注:接访时间为2023227日-41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交有关部门处理。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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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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