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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金谷核心区(茅店平台)华能大道市政工程项目范围内及赣县区茅店镇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范围内被征收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赣县区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4-14 08:22:00

为了加快推进中国稀金谷核心区(茅店平台)华能大道市政工程项目范围内及赣县区茅店镇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范围内被征收建(构)筑物(以下简称“房屋”)拆除工作,公开规范选定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单位,经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决定,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中国稀金谷核心区(茅店平台)华能大道市政工程项目范围内及赣县区茅店镇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范围内被征收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3、工程规模: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中国稀金谷核心区(茅店平台)华能大道市政工程项目范围内被征收建(构)筑物拆除;第二标段赣县区茅店镇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范围内被征收建(构)筑物拆除。各标段实际拆除房屋的面积以标段内拆迁户签订协议面积为准。

4、工程内容:被征收建(构)筑物拆除,不含渣土清运、场地平整。

5、项目工期: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单位移交建(构)筑物起2天内组织拆除施工,并在移交后20日内完成拆除工作;分批移交的,分批组织拆除。中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大风、严寒天气、高温湿热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等一切风险因素所应扣除的合理期限,在实际施工中不得再行要求招标单位给予任何工期签证。但因招标单位原因无法在施工日期内移交被拆除房屋的,该部分房屋拆除工期相应顺延。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7、拆除具体要求:

中标单位拆除房屋前,必须在拆除界址建立围挡,房屋拆除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作业,房屋拆除后对施工工地进行绿网覆盖,确保房屋拆除后扬尘符合环保规定。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拆除工程;

1.2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各级平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1.3具有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1.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62019年4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从事过房屋拆除工程施工

1.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0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1.11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和质量(检)员的资格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本工程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企业再进行随机摇号。

2、招标单位不向中标单位预付任何施工费用,但房屋拆除的各项建筑材料归中标施工单位处置(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除外)。

3、招标单位根据废旧建筑材料市场行情、拆除的要求、房屋拆除成本、拆房现场实地情况,环保措施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等情况,决定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面积以标段内拆迁户签订协议面积为准含土坯房)确定房屋拆除综合残值评估费6元/平方米,即中标人应当按照6元/平方米×实际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所得出的金额向招标单位支付残值评估费费用

4、各投标人应自行前往踏勘施工现场,并综合考虑计价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以房屋拆除难度大、建筑材料残值低、环保要求高等条件为由要求招标单位支付费用或者扣减残值费用。对拆房范围内相关水、电及其他设施,中标单位有监督管的义务,如发生被盗、丢失的情况,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5、招标单位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有权参与下一步摇号。招标单位在公证处现场监督下,摇号顺序以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通过随机摇号方式分别选出一家中标候选单位(已中选一标段的单位不得参与第二标段的摇号)。

四、其他事项

4.1中标施工单位必须服从招标单位的工作调度;两次以上不服从调度,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施工单位5万元违约金。

4.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两日内,应当根据拆除房屋面积以标段内拆迁户签订协议面积向招标单位一次性支付残值评估费用。

4.3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让他人,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4拆除中发生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险等保险。

4.5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承担包括经济赔偿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3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赣县区银河名都B座403室;

3、报名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5879750393;

4、投标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建筑物拆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三项的查询结果(彩打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

4.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单位购买设备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编制房屋拆除施工方案;

4.6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施工合同及相应银行交易流水或业主方证明);

4.76个月税收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记录;

4.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9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4.10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质量(检)员的资格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11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招标单位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4月2909:30

2、开标地点: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三楼会议室

3、开标注意事项:

3.1招标人对投标企业资格审查后,将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出具审查合格书,并由招标代理单位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摇号会议。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人不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符合原因作任何解释。

3.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号会议,未按时间到场签到或未派员参加的,取消其摇号资格。

3.3参加摇号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摇号会议,未携带相关证件或提供无效证明的,按未到场参加摇号会议处理。

3.4本工程保证金缴纳方式:摇号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递交摇号保证金的形式:20224月28日下午17: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名: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开户行:赣县农商银行茅店支行;账号:132159281000016737

3.5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一家投标单位只能承揽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开标,投标单位中标后,自动取消后续标段中标资格。

3.6根据赣县区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和精神要求,已接到通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必须验证个人身份证明和个人轨迹查询信息方可进入交易场地。发现有重点疫区(以开标当天江西省疫情指挥部公布的信息为准)的相关人员,招标人(代理机构)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指挥部,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开标前已在我区隔离满14天以上的必须提供隔离材料。如违反上述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按签到顺序领取入场编号,签到序号即为入场编号。

特此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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