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江镇关于开展渔业生态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加强全镇天然水域管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上安全生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宜居宜业湖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西省渔业条例》和赣县区《关于开展渔业生态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渔业生态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范围
(一)集中整治时间:2023年2月份。
(二)常态化整治时间:2023年3月-12月。
(三)整治范围:镇域内赣江干流、溪河。
二、整治内容
(一)赣江干流内的网箱养鱼、拦网养鱼、定置网、迷魂阵等其他32种禁用渔具和捕捞方法(详见《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天然水域禁止使用电毒炸等三十二种渔具和捕捞方法的通告》赣农通告〔2020〕2号文件)。
(二)无证捕捞、电鱼、毒鱼、炸鱼、违规垂钓行为。
(三)整治期间内发现的违法捕鱼行为一律严惩,涉及刑事案件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
接下来,湖江镇将保持高压态势
持续开展好渔业生态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在此特呼吁大家
湖江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赣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母亲河
保护水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让我们一起携手
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共建美丽大湖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