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区府办字〔2022〕57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赣县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赣县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县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全区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2号)精神,结合我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以新时代“第一等的工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固基础、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构建我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着力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着力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养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努力培养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的时代新人,为建设活力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赣县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学生主体地位,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培养学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了解自我、调控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遵循规律,守正创新。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把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制创新、课程体系创新、服务支持体系创新,切实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效。
——三全育人,协调联动。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心理育人,充分发挥家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咨询师、辅导员、班主任等育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家庭、学校育人合力,构建集教育、咨询、预警、服务、干预、处置于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分类推进,综合施策。结合不同学段特点,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有效解决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问题。聚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难点堵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解决学生实际心理问题综合能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区学校心理健康课程全面覆盖,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自助互助技能掌握率达到30%以上。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全面建立,政府、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家庭等网格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配齐建强,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基本形成,心理问题发生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四、主要任务
(一)创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1.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在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统筹利用综合实践课、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的课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校本课程、学校教学计划和课表,确保所有班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各学科教师在本学科教学过程中要积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学前教育机构应遵循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培养积极心理品质。特殊教育机构可开设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各校(园),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余为配合单位,下同)
2.注重全方位教育。构建心理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协同育人模式,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劳动课程,每班每月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拓展活动。开展以青春正能量为主题的校园集体活动和形式丰富、健康向上的校园文体活动,帮助学生释放心理压力。每班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帮助学生正确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要利用“5.25”心理健康日和“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展1次大型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各校(园))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确保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设立标准的心理辅导室,有条件的学校可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心理辅导室和心理测量室、团体活动室、沙盘游戏室、绘画涂鸦室、音乐放松室、情绪宣泄室等专用辅导教室。建立区级心理辅导中心,鼓励支持中小学建设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基地。规范和加强心理辅导室的使用与管理,建立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咨询值班制度,公开心理热线,逐步提高心理辅导室运行实效。心理辅导室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建好心理档案,逐人研判心理状况,定期开展典型个案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各校(园))
4.完善预警防控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定期全覆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全面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科学分析、合理应用测评结果,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普遍建立中小学学校、年级、班级、家庭四级预警网络,(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健委、各校(园))
5.健全心理干预体系。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全面了解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定期开展心理危机重点人员滚动摸排,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离异家庭、重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习波动大的学生和性格孤僻、不合群的学生,建立重点人员台账,及时掌握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对重大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做好常态化心理咨询服务。健全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完善学生在校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工作预案,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局、各校(园))
(二)落实家庭教育责任。
1.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婚姻登记机构应积极开展婚前辅导教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开设结婚登记相关课程,引导适婚青年增强婚恋观、家庭观、责任观,力争到2025年,区级婚姻登记机构全部设立婚姻辅导室。组织实施好《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场所推动成立家长学校,定期配送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等课程,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成长特点和规律,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为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赋能。(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健委、区文明办、团区委)
2.完善家校协同干预机制。完善家校沟通交流机制,健全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等家校沟通渠道,及时沟通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上门家访,加强与学生家庭特别是高危心理学生家庭的沟通,帮助家长掌握亲子沟通和交往的方法和技能。每学期对重点人员家长至少开展2次心理健康交流,针对重点人员情况,与家长进行一对一的见面交流,帮助舒缓重点人员情绪。对入学时就确定患有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应与家长共同商定干预方案,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辅导。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等严重心理危机时,应休学治疗,待症状缓解后再复学。(区妇联、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健委、区文明办、团区委、各校(园))
(三)完善社会支持服务体系。
1.规范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和评估监督,促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鼓励各类心理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发挥专业优势,为学生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卫生医疗机构的支持协作机制,持续强化卫生医疗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协同合作,建立定点合作关系,到2025年,区级综合医院力争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治工作,对留守、贫困、流动、单亲、残疾、丧亲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为遭受校园欺凌和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情感困境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及时心理干预。(区卫健委、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明办、团区委、各校(园))
3.建立数据监测反馈机制。建立监测数据反馈机制,加强各类网络平台监测,发现学生通过网络搜索或讨论自杀方法等信息时,应及时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及时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学校定位突然失联学生,为挽救生命做出最大努力。(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校(园))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1.配齐配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800配备专职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应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且配备至少1名专职教师。办学规模低于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应通过其他学校对口援助、教师定点支教等多种方式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确保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覆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区级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区委编办、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校(园))
2.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培训培养体系,对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开展不少于40个学时的专业系统培训,对所有辅导员、班主任每3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全覆盖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全员及时发现和早期干预能力。每3年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师推选展示活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各校(园))
3.组建心理援助团队。联合招募医务人员、专家学者、学校教师、社会工作者等具备资质的人员,组建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面向学生开展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区卫健委、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各校(园))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学生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的关键措施,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
2.建立组织机构。成立赣县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全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负责研究制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全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明确牵头职能部门职责,定期调度协调,统筹推进落实。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科技体育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整合各方资源,成立相应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本乡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校(园)应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校(园))
3.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效益的考核,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各中小学要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经费投入,保障心理辅导室、教师心理培训、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的经费支出,鼓励各种社会资源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区财政局、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校(园))
4.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引导,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动漫等传播形式,广泛运用门户网站、“三微一段”等传播平台,组织创作、播出一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应有效管理和规范心理危机事件的宣传报道,加强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舆情管控,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回应,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环境。(区委宣传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各校(园))
5.加强考核督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考评制度,将工作成效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及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内容,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文明校园创建等工作内容,把“软指标”变为“硬约束”。(区委组织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群众团体。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