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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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JX202406020040 | 赣州市赣县沙地镇福溪村店下组、南康区大坪乡螺塘村螺塘小学附近,许某斌在这两处非法采石采砂,破坏生态,已出现水土流失,冲毁下游基本农田。 | 赣州市南康区、赣县区 | 生态 | 1.关于“赣县沙地镇福溪村店下组许某斌非法采石采砂,破坏生态,已出现水土流失,冲毁下游基本农田”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举报对象实为赣州市赣县区鸿乐养殖场,位于赣县区沙地镇湖溪村店下组,法人代表为许某生,非许某斌。2023年赣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赣县大队、赣县区公安局森林分局在巡查中发现该项目涉及非法采石采砂问题线索,正在侦办中。该养殖项目已办理营业执照、设施农用地及临时使用林地、水土保持等手续,目前正在平整场地。现场检查发现,项目施工现场确实存在水土流失迹象,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下游约0.67亩农田被毁。 2.关于“南康区大坪乡螺塘村螺塘小学附近许某斌非法采石采砂,破坏生态,已出现水土流失,冲毁下游基本农田”问题,部分属实。2024年6月3日,用无人机对螺塘小学周边进行航拍及现场踏看,未发现螺塘小学附近有非法采石、采砂(辖区内无河流经过)作业痕迹。通过走访了解,2020年,许某斌在大坪乡螺塘小学附近的林地偷倒废土,后清理复绿。但因复绿情况不理想,仍有裸露地块,造成水土流失,冲毁农田约30平方米,已于2021年再次复耕。 |
部分属实 | 解决水土流失、毁坏农田问题。 | 1.对许某生涉嫌非法采石采砂问题进行侦办。 2.已督促许某生2024年7月5日前按方案完成水土保持措施。许某生已承诺将按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并修复毁坏农田。 3.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毁坏农田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X3JX202406020017 | 赣州市赣县区石芫村湾内组,村内百年前修建的公共良田灌溉水圳被填埋硬化用于建造房屋,导致良田杂草丛生;石芫乡至大湖江乡战备公路旁的耕地被毁用于建设石灰池,清洗石灰产生的扬尘、异味严重。 | 赣州市赣县 | 大气 | 该件与第二十三批X3JX202405300017、第二十四批X3JX202405300032举报对象相同。 1.关于“村内百年前修建的公共良田灌溉水圳被填埋硬化用于建造房屋,导致良田杂草丛生”问题,不属实。信访反映的水圳位于石芫乡石芫村湾内组,全长约30米,主要用于灌溉一般耕地2亩左右。2017年5月,石芫至湖江战备公路新建项目启动,公路施工方在履行合法征地手续后将该水圳来水段填平,该段水圳丧失灌溉功能。2019年11月,谢某发和谢某万为方便各自建房,双方自行商定并签订了相关协议。谢某发为方便通行,将该段水圳途经其门口段(丧失灌溉功能)填平,建成余坪,未建自留池。后因山林界址纠纷,谢某万要求挖除谢某发门口已建余坪,按原线路重修水圳。鉴于沿战备公路修建可拉直水圳、方便通水,也节约成本;原址修复水圳绕路远、效益低且影响了谢某发房屋通行权,会造成新的矛盾,石芫乡提出沿战备公路修建水圳的方案,乡村干部多次上门协调未果。由于谢某万强烈反对沿公路修建水圳的方案,导致此段水圳一直未修复。但该处耕地靠近石芫河,有灌溉用水,农作物能正常生长。 2.关于“石芫乡至大湖江乡战备公路旁的耕地被毁用于建设石灰池”问题,不属实。2006年谢某发在自家门口修建石灰池,并于2021年4月办理了营业执照,2024年5月31日,现场使用国土调查云取证显示,谢某发修建石灰池位置地类性质自2019年至今均为建设用地。 3.关于“清洗石灰产生的扬尘、异味严重”问题,部分属实。该石灰池靠近石芫至湖江战备公路,作业时倾倒生石灰会短暂产生粉尘。自2006年建成以来,除曾接到距石灰池约五十米的村民谢某万(非常住)投诉外,未接到周边其他群众有环保问题的反映。因近两年石灰膏市场不景气,自去年开始作业频率不高,谢某发表示暂时没有作业安排,目前池内有约190立方存量石灰膏,现场未作业,未发现异味。 |
部分属实 | 消除环境污染问题。 | 1.督促谢某发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产量,减少粉尘泄漏,及时处理散落粉尘。 2.目前谢某发所建石灰池已暂停作业,计划择址搬迁。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