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三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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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JX202406110010 | 赣州市赣县沙地镇,村民韩某洲家2.5亩左右山林(长江防护林、公益林)被朱某武强行开挖砍伐用于建设养猪场及养鸡鸭;朱某武长期砍伐森林达几百亩。 | 赣县 | 生态 | 经核实,此件与第三十二批D3JX202406080051举报对象部分相同。 1.关于“村民韩某洲家2.5亩左右山林(长江防护林、公益林)被朱某武强行开挖砍伐用于建设养猪场和养鸡鸭”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沙地镇坳上村朱某武把坳上村新芫小组“阴坑”的林地转租给钟某湖开办养猪场,2019年倒闭,至今处于废弃状态。2018年对钟某湖非法占用省级公益林(共2.5亩,其中涉及韩某洲家0.29亩)建设养猪场问题依法进行了查处,要求补办林地占用手续或恢复林业条件。现场核实时,该养猪场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也未拆除。 2.关于“朱某武长期砍伐森林达几百亩”问题,不属实。经调查,2016年至2017年期间,承担沙地镇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的承包人邓某元、衷某瑞委托朱某武砍伐岗上组、庆元组、新芫组、上街组、下街组疫木,不存在长期砍伐森林达几百亩问题。 |
部分属实 | 拆除养猪场猪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1.已对该养猪场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问题依法进行了查处。 2.2025年3月底,完成废弃猪棚依法拆除,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