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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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JX202405140027 |
赣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9号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废水中的氨氮等污染物转移至石膏固态渣中运出厂外,产生二次污染物并变相排放,石膏中氨氮非正常排放量达到6吨/年。环评报告中的石膏产量、含水量等数据不实,石膏含量不达标,应作为危废处理。应对环保检查、检测时弄虚作假。 |
赣州市市辖区 |
水 |
1.关于“将废水中的氨氮等污染物转移至石膏固态渣中运出厂外,产生二次污染物并变相排放,石膏中氨氮非正常排放量达到6吨/年”问题,部分属实。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项目环评批复,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石膏固态渣”实为生产废水脱氨工艺产生的石膏副产品,来源于硫酸铵废水加入石灰浆反应后生成硫酸钙压滤而成;环评中指出石膏含氨氮,每年石膏带走氨氮量为8.9吨;现场检查发现,石膏库内有氨味,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到位。 |
部分属实 |
解决石膏库无组织氨气收集不到位问题。 |
1.已要求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安装氨气治理系统,预计2024年10月底安装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