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整合资金监管,提高整合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根据《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脱贫攻坚实际,现将赣县区下达2021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二批)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向赣县区财政局反映,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797-4438521,
电子邮箱:gxczfpg@163.com、
公示单位:赣州市赣县区财政局
通信地址: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东塔楼12楼1206室。
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赣州市赣县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