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农提字〔2025〕4号
〔A1〕
〔可以公开〕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
第37号提案答复的函
胡承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改善乡村治理、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通过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行“1+4”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有力推动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但正如您所说,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人才支撑有短板、权责边界不清晰、产业基础底子薄和发展方式不够活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加以落实。
一是全链条培育“新农人”群体。通过针对性培训,对我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等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含农机手驾驶员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让农民从传统劳力转变为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例如新型经营主体培训,通过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现场访谈、基地实训、讨论交流等的培育方式,成为带动乡村产业的“领头雁”。
二是推进扶持项目提质增效。继续实施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抓实2025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开展实地督促指导,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为推进扶持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树立典范。持续提升农村集体自身“造血”能力,9月份前,组织人员参加全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和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
三是实施发展模式创新计划。打造“联村共建”示范带,推动跨村资源整合开发。对标深圳规则规制,以强监管促活力,鼓励各乡镇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运用“头雁”、“村企合作”等经营模式,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农业产业,促进村集体增收。引导有条件的乡镇合理规范开展村集体经济分红,让发展成果与农户共享。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建议,您的建议将是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动力。
附: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赣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0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林春梅 18816473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