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要素 |
填写说明 |
事项名称 |
结婚证 |
受理范围 |
个人 |
办理机构 |
赣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设置婚姻登记机关的乡镇婚姻登记处。 |
咨询电话 |
0797——4434990 |
监督投诉电话 |
0797——4440886 |
到窗口办理次数 |
1次 |
受理条件 |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2、当事人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和无配偶;3、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当事人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
所需材料 |
1、户口簿;2、有效居民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
办理程序 |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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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证件齐全,符合条件,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告知理由。 |
收费依据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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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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