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要素 |
填写说明 |
事项名称 |
离婚证 |
受理范围 |
个人 |
办理机构 |
赣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咨询电话 |
0797——4434990 |
监督投诉电话 |
0797——4440886 |
到窗口办理次数 |
1次 |
受理条件 |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权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的常住户口;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
所需材料 |
1、户口簿;2、有效居民身份证;3、双方《结婚证》;4、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
办理程序 |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离婚证》。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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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证件齐全,符合条件,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告知理由。 |
收费依据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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