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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长幼随学”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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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逐步解决广大家长多校接送孩子不便的问题,2023年秋季,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试行“长幼随学”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申请对象

2023年秋季申请就读小学起始年级(一年级)的学生


二、申请办法

方式一:登录“支付宝”赣服通小程序——赣县分厅——部门专区——新生入学——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小学一年级预报名,然后在“是否申请长幼随学”栏填报有关信息,同时按招生公告要求上传相应类别材料,并上传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见“需提交的材料”相关内容)。

方式二:登录江西政务网——特色服务“赣县新生入学报名”——赣服通小程序扫码进入——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后续具体操作办法与方式一相同。

此外,您还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登录后续具体操作办法与方式一相同。


三、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长幼随学”的,需提供并在“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的“小学一年级预报名”信息录入时,上传户口本、经学校盖章的已在该校就读孩子的纸质学籍表。若兄弟姐妹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分别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四、保障原则和办法

1.申请对象符合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条件,其已有兄弟姐妹(指同胞兄弟姐妹,下同)在某校就读的,可申请在该校就读。

2.依据“长幼随学”政策申请入学的,需严格遵循招生公告规定的原入学类别、以及学位保障先后顺序安排入学,即该生原属什么类别,就按何种类别申请,申请后,再按学位保障顺序依次保障。原则上,教育优待类、城区户口类保障在申请学校就读。

3.当某校学位充足时,符合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条件且申请“长幼随学”的,可直接安排在该校就读,不受该校学区规定限制;当某校学位不足需要进行学位调剂时,申请“长幼随学”的,可享受同类别对象优先安排政策;当某校学位到达招生计划上限后,后续类别申请“长幼随学”的,则不再进行安排。


五、申请时限

“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开通时间为2023年8月5日零点-2023年8月9日18时整,2023年8月9日18时后将关闭。关闭后逾期未申报的,区教科体局不再线下受理此项业务。



赣州市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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