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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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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听取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lv9WfALIG2-Hjok7P3aCw
提取码:znhb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需要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向建设单位(赣州虔进水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及环评单位(赣州市正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致电,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赣州虔进水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糖厂路1号综合楼
联 系 人:许柳生
联系方式:1858902452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赣州市正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东侧、桐子山路北侧三栋401室
联 系 人:彭瑞昊
联系电话:0797-8336618
电子邮箱:610400984@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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