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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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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于2021年12月10日全面上线,实现与全省同步完成“电子卖场一张网”部署,为采购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采购效率、防范廉政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组织做好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2〕6号)、《赣州市财政局关于扎实做好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10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卖场基本情况
“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址:https://wscs.jxemall.com/)是依托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服务政府采购各方参与主体,实施网上交易和动态监管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均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货物、服务和工程。
目前,该电子卖场划分为“六馆一超市”,包括协议采购馆、定点采购馆、赣鄱特色馆、创新产品馆、乡村振兴馆、中小企业馆和网上超市,基本涵括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内大部分商品,其中:家具用具、公务用车等纳入电子卖场协议供货馆,印刷服务、车辆保险等在电子卖场定点采购馆供货范围。其中:
1.限额标准以下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单位应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将采购预算推送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增采购计划后,方可通过单位电子卖场账号通过直购、竞价、反拍、团购等交易方式采购。具体操作操序详见参照区财政局3月12日下达的《工作提示函》。
2.限额标准以下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采购单位凭电子卖场账号通过直购、竞价、反拍、团购等交易方式在卖场采购。
  二、预算单位电子卖场交易情况
1.采购单位注册及交易情况。截至目前,全区209家注册采购单位账号已全部激活,已开展交易采购单位数量86 家,交易渗透率为41.15%。累计完成交易617.25万元,完成交易额排名前三位的湖江镇人民政府、区总工会和区机关事务局。
2.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情况。截至目前,电子卖场正式已入驻区属供应商107家,均为中小微企业,上架商品数达1648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仍有采购单位未实现首单。从电子卖场平台显示,虽然我区采购单位账号已全部激活,但已开展采购交易的单位数量偏少,仍有123家采购单位未开展采购活动实现首单,交易渗透率在全市排名落后。
二是卖场交易额仍需进一步提升。从电子卖场交易总体情况来看,低于同期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零星采购)金额,各采购单位仍存在采取线下采购方式等情况。
三是供应商入驻宣传有待加强。从电子卖场平台显示,截至目前,全区已入驻正式供应商107家,数量偏少,导致部分采购单位有时线上下单出现无本地供应商接单的情况。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电子卖场是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行为,是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提升采购预算绩效的有效手段。各采购单位要充分认识电子卖场对于政府采购在提升采购透明度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真正把电子卖场采购工作抓紧抓实抓牢。
(二)加强电子卖场使用管理。对仍未在电子卖场开展采购的,要尽快开展采购;对电子卖场使用频率较低,仍采用线下采购为主的单位,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原则上限额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都要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做到“应用尽用、应采尽采”。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本区优质供应商进驻电子卖场。
(三)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区财政局将建立电子卖场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全区电子卖场交易情况。同时,区财政局将结合电子卖场每月统计情况,适时对工作推进缓慢、采购频率较低的预算单位进行预警提示,对2次以上受到预警提示的采购单位报送区营商办予以扣分。
附件:
1、全区预算单位电子卖场采购交易排名情况表
2、赣州市赣县区已入驻“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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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工作的通知(赣区财购字[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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