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近日,国办督查室通报了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专项督查发现的6个方面32个典型问题。根据省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省政府督查室及《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2〕17号)》等上级要求,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工作部署,对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收取质量保证金情况,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并进行自查自纠(详见附件),经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我局采购股,同期发送电子稿至我局邮箱。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迅速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逐一检查,确保及时报送,对自查发现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或以其他名义违规收取保证金行为的,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各单位应对报送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省、市、区将适时对各单位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核查。
联系电话:0797-4448531 电子邮箱:gxzfcg123@163.com
附件:
1.收取政府采购质量保证金自查自纠情况表
2.除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外,以其他名义违规收取保证金自查自纠情况表
赣州市赣县区财政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