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号)
三、申请条件
1.符合相关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区域防洪规划、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河流治理规划等规划要求。
2.符合洪水调度安排,满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防洪应急预案等要求。
3.符合建设项目防洪安全等级等防洪技术标准要求。
4.对河流岸线、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刷淤积、行洪排涝等无不利影响,或虽有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防洪要求。
5.对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的整体布局、防洪工程的安全、蓄滞洪区的运用以及防汛抢险等无不利影响,或虽有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防洪要求。
6.建设项目应对洪水的淹没、冲刷等影响以及长期维修养护的措施能够满足自身防洪安全要求。
7.洪水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正确,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合理可行。
8.满足当地具体条件的防洪减灾规定和要求。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申请人可登录“赣州政务服务网”或“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网上办事”,按平台操作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办理地址:http://111.75.255.76:8085/aplanmis-mall/。
(二)线下办理
前往赣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综合窗口。
五、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需按表格要求规范填写相关信息,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企业公章。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所依据文件包括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立项文件;发改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编制内容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40)的编制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文件要求,对报告编制单位无资质要求。
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部分的建设方案
编制内容参考《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报告编制导则》的编制要求,水利项目可以考虑直接使用初步设计报告文本,涉河建设方案报告应附具相应设计资质证书、责任页,设计图纸应有设计、校审等人员签字,并加盖设计文件专用章或出图专用章。
六、承诺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七、工作时间及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8:30-12:00,疑似时间错误,注意区分12小时制和24小时制的时间表示方法-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97-4439811
八、结果领取
线上领取: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审批系统网上下载。
线下领取:赣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综合窗口。
免费邮寄:申请人可选择以免费邮寄方式将办理结果送达至申请人所在地。
九、特别提醒
1.洪水影响评价类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等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区域评估内的洪泛区、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共享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成果,生产建设单位不再单独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实行审批承诺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向具有相应权限的审批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十、相关空白表格及示例样本

XX〔202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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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对《XX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进行
审批的请示
赣县区行政审批局:
按《XXX批复》(立项文件名)的要求,我单位计划于XX年建设XX项目,该项目基本情况为:…………………………
我单位委托XX单位编制完成了《XX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现申请对该项目进行洪水影响评价的审查,请予审批。
附件:1、XX项目立项文件
2、XX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3、XX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4、防洪抢险补救措施及现场清理复原承诺函
建设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XX单位办公室 XX年XX月XX日印发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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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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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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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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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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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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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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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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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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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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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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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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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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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单位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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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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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单位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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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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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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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签章) 法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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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水利部公开资料下载)
江西省 XX 项目洪泛区、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行政许可承诺书
(参考样式)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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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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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点状工程应明确详细地址和经纬度;线性工程应明确起点、终点及 路径,并填写起止点经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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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评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如项目建设地点非开发区范围,则填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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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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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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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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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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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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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经办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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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
1、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涉水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的相关政策,愿意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2 、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均合法、真实、有效。所报送的材料不涉及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隐私,不含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内容,可以在公共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 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技术标准。 4、符合本区域《江西省洪水影响评价类区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 告”)及批复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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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落实《报告》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当项目建设区域地点、规模、 规划发生变化时,及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6、积极主动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巡查及监管,主动承担违法失信后果。 7 、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 若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以 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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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许可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项目建设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 准予许可。 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外,均有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3.本表一式三份,生产建设单位、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