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字〔2023〕35号
关于印发《赣县区江口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
按照《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赣区府办〔2023〕25号)文件部署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制定《赣县区江口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委员会
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1日
赣县区江口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镇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现制定赣县区江口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关于安全防范决策部署,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镇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结合全镇实际,以及近年来各类事故教训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的基础上,重点要突出以下内容: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并对各类风险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6月15日之前);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对标自查自纠(7月底前);专项排查整治期间,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其他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全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5月底之前建好并常态化动态更新)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上报到所在村委会。
2.切实强化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和技术支撑。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任务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需要的单位可以通过购买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安全风险,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确保隐患治理科学高效。
3.切实加强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深刻吸取近年各地违规动火等特殊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严格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防风险研判不到位、审批管理不严格、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对辖区(行业)内从事电焊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外地取证或无证开展电气焊作业人员情况,加强培训教育。
4.切实抓实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管控。要明确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租赁承包各方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责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5.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和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全面推行无脚本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定期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并结合应急资源变化情况及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
(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细化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村委会和行业管理职责的圩镇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突出事故风险和我镇实际,制定各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点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高中风险运输企业和驾驶人,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滚动排查道路风险,推进高、中风险及重点风险隐患路段整治动态清零,对“人车路企”全面加强管控。开展农村客运班线整治;突出砂石运输、商渔船防碰撞问题进行整治;深入排查农村公路临水临崖安全隐患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落实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安全作业措施,打击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
(2)消防安全方面。重点突出建筑消防、地下空间、化工企业、“三合一 ”、“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和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重点排查整治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进楼入户充电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3)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重点集中整治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安全投入等情况;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加大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狠抓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行业人员素质。
(4)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整治打击未批先建、以建代采和超许可能力范围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地下矿山重点整治同时作业中段和采矿场数超设计上限、提升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和日常运行管理不到位行为;露天矿山重点整治未自上而下开采、同时作业平台和作业点数超过设计上限、台阶超高超陡等未按设计组织生产行为;重点整治尾矿库“ 一库一策”落实不到位、汛前巡查和应急管理等防汛准备工作不到位行为。
(5)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员工培训不到位,动火受限空间等高危特殊作业不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自动化控制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不符合要求,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艺设备设施落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试生产企业未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或试生产无安全保障,竣工验收后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到位,未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等情况。严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超量(超范围)储存、乱堆乱施堵塞通道,尤其是防火管理不到位,零售店(点)超量储存、在店(点)附近违规试放等行业,坚决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店(点)。
(6)工贸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工贸行业煤气作业、涉爆粉尘熔融金属、有限空间、外委施工等危险性作业及涉危险区域的重点作业情况。排查涉爆粉尘场所作业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采用防范点燃源措施;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必要的防爆措施。
(7)圩镇及村庄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门站、加气站、液化气站等设施;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查看用气安全宣传和入户巡检情况;排查整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行为;排查整治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等场所用气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
(8)特种设备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危化品生产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实施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设备涵盖反应釜、快开门压力容器(如蒸压釜)等,建立和健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确认,重点是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情况、地面轨道磨 损和偏移情况、大车车轮磨损情况以及使用单位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降低风险等级;着力整治液化石油气无证充装,非法充装超期、报废、检验不合格气瓶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问题。
(9)农业生产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果园肥料发酵池、养殖场化粪池、储存池、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农村集中供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建立的沼气池,生产生活所涉的窖池、水井,以及农村建房开挖的孔桩等有限空间存在的隐患,强化群众安全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意识。
2.全面督促企业履职尽责。各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督促企业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要实行常态化提醒制度,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车辆驾驶人等全覆盖电话、短信提醒,督促其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对企业进行处罚外,也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3.全面建立挂牌公示制度。全面摸排掌握生产经营单位概况和从业人数、主要风险、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制作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将企业主要负责人、挂点领导、责任干部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样式见附件6),已有公示牌的行业领域按本行业规范设置。
4.严格事故隐患执法检查。6月底前,镇应急办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安全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强化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等业务知识的培训。要综合运用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屡查屡犯”
(三)责任落实方面。
1.强化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统筹。各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对照镇级方案落实好对企业点对点、一对一安全监管帮扶责任,分管领导及驻村领导要在5月底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各村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各村支部书记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场检查;各村安全员要到企业宣讲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将专项排查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
2.压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全面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附件5),限期闭环销号整改到位,同时要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3.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拓宽手机APP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等工作机制,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且查证属实的,依据《江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及时兑现奖励。
三、阶段安排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镇党委、政府制定印发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帮扶(2023年6月至7月)。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8月至11月)。镇应急办及镇执法大队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做到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抓好统筹落实。镇应急办负责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各村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督促隐患整改。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凡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必须坚决予以停产整顿,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和追究责任;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或者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必须坚决停产整顿;凡是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必须坚决停产整顿。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村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微信、喇叭、手机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各类媒体作用,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请各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请于每月20日前将附件3、4、5报送镇应急办,联系人:江南,电话15779033325。
附件1:安全生产“五个一”“十个一”活动
附件2:江口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3:江口镇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
附件4:江口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走访约谈记录表
附件5:江口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6: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样式)
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21日印发
附件1
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施工企业开展“五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建立管控责任清单,明确管控层级,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管控措施清单,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2、开展一次全面除患排查治理并做好除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各企业和在建工地要建立除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和档案,做好统计汇总,及时向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3、开展一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全面系统梳理企业内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完善,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标准化。
4、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对照企业内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告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等情况,广泛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依法依规安排从业人员参加相应培训与考核,保证一线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
5、开展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及时纠正、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重点查处严重习惯性违章、一般习惯性违章行为,坚决防止因人的麻痹大意、失职、差错、技术、精神等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原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做到“十个一次”
1、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
2、每年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
3、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书
4、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5、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
6、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7、每年向全体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
8、每年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
9、每季度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10、每个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附件2
江口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分工表
总 调 度:许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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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别 |
责任领导 |
职务 |
责任干部 |
责任村干部 |
责任领导分管重点领域 |
领域责任单位 |
1 |
居委会 |
谢建祥 |
人大主席 |
肖承华 |
马永红 |
圩镇运行(服装厂)、地质灾害、矿山 |
自然资源所、居委会、城管队、专职消防队、自然资源所、属地村 |
2 |
山田村 |
谢军民 |
马 敬 |
属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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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蕉林村 |
赖小龙 |
党委副书记 |
王二生 |
宋良柱 |
工贸、危险废弃物 |
属地村 |
4 |
江口村 |
曾 桥 |
党委委员 人武部长 |
傅 中 |
宋孝青 |
圩镇重点项目建设、蜡烛厂 |
属地村 |
5 |
安平村 |
彭 瑾 |
党委委员 宣传统战委员 |
刘席中 |
张承彪 |
景区、学校、宗教场所、防溺水 |
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属地村、各学校 |
6 |
东风村 |
钟惟泉 |
罗 荣 |
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属地村、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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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旱塘村 |
叶晓东 |
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 |
蔡启荣 |
曾照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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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村 |
8 |
小均村 |
温金荣 |
黄德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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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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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优新村 |
吴礼洲 |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
吴传芬 |
钟昌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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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村 |
10 |
三团村 |
叶国忠 |
党委委员 政法委员 |
丁振江 |
赖香明 |
危化品、消防、烟花爆竹 |
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城管队、属地村 |
11 |
河坑村 |
肖宇忠 |
人大副主席 |
李玉兰 |
罗木杨 |
农业农村 |
属地村 |
12 |
河埠村 |
王 馨 |
副镇长 |
刘诗崎 |
刘良发 |
养老场所 |
属地村 |
13 |
墩上村 |
刘 蓉 |
副镇长 |
张佳亿 |
曾祥文 |
林业(森林防灭火)、特种设备、果业 |
市监分局、属地村 |
14 |
优良村 |
何 斌 |
党委委员 副镇长 |
魏佐文 |
刘永发 |
水利(防汛)、交通、能源 |
交警中队、供电所、属地村 |
15 |
安坑村 |
吴学文 |
副镇长 |
段程锦 |
刁方利 |
燃气、自建房、建筑工地 |
属地村 |
16 |
龙舌村 |
谢顺财 |
执法大队大队长 |
马明良 |
杨长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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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村 |
17 |
苎洲村 |
赖 军 |
三级主任科员 |
蔡红峰 |
张运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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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村 |
18 |
六十里店村 |
赖学淦 |
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
杨祖良 |
曾平辉 |
医疗场所 |
属地村 |
联络人:叶国忠18979738992 江南15779033325 |
附件3
赣县区江口镇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存根)
__________企业(经营户):
经检查,你处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请你单位于____日内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将按照我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企业(经营户)责任人签字:
检查员签字:
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赣县区江口镇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
__________企业(经营户):
经检查,你处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请你单位于____日内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整改,将按照我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企业(经营户)责任人签字:
检查员签字:
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4
江口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走访约谈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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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约谈单位 |
约谈对象姓名 |
电话号码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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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江口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村组/单位 |
企业(项目) |
所属行业 领域 |
重大隐患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 期限 |
整改 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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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村从2023年5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
附件6 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样式)
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 公司/企业名称 : 责任单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挂 点 领 导: (驻村领导) 联系电话: 责 任 干 部: (驻村干部) 联系电话: 责 任 干 部: (村书记) 联系电话: |
注:建议蓝底白字,29.7厘米*42厘米(A3纸大小),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