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字〔2023〕36号
关于印发《赣县区江口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
根据《全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赣县消办字〔2023〕13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制定《赣县区江口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委员会
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赣县区江口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2023年3月27日,河北省沧县崔尔庄红枣市场废弃冷库发生火灾;4月17日,浙江省武义县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4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东住院楼发生火灾,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不到一个月时间,全国接连发生三起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突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细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场所。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以下三类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超市、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
2.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中小学)、文物建筑、仓储物流场所等。
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
(二)重点问题。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6.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7.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8.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各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开展风险研判,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筛查,找出本村、本社区系统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的最不放心单位场所,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易燃易爆、群租房、“九小场所”等具有地域特点的排查整治。
三、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督促指导三类场所对照《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自查)表》(附件2),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清单》(附件3)。
(二)联合排查。组织专职消防队、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等力量,发动各村(社区)网格员队伍,深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制止、劝阻,依法督促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或隐患问题严重的,立即上报到镇应急办。
(三)强化消防检查。消防单位要组织具有防火监督岗位经历的消防干部、消防员、消防文员等力量开展排查,消防救援站要结合“六熟悉”同步开展防火检查、宣传提示,专职消防队要常态落实“三员一队”工作模式,并推行具有消防行政执法资格的机关干部下沉圩镇及村庄共同检查执法,合力推进排查整治。
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依法整治。各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整治力度,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质效;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消防、公安、等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对单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对自查未查出或查出后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实行处罚。
(二)政府牵头整治。镇应急办要及时向村(居)委会、圩镇单位公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镇党委、政府召开约谈会,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逾期未整改销案的以及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或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镇党委、政府会积极协调解决。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老旧商住楼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镇党委、政府会纳入圩镇治理、乡村振兴等统筹改造,进行综合治理。
(三)舆论监督整治。各村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短信、手机等媒介,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开展火灾问责警示“三个一”活动(一次火灾事故调查、一次现场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要依托现有举报投诉平台,落实奖励政策,鼓励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实现共享共治。
五、步骤阶段
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的重点场所、重点问题和责任分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各村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对专项行动排查的重点问题和相关要求进行明确。
(二)自查排查(2023年8月底前)。各村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在5月底前通过广播、微信群等媒介发布专项行动通告,并组织召开约谈会,广泛发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及核查,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3),及时梳理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单位。镇应急办组织公安、民政、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组织消防、公安等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镇党委、政府会积极协调解决,相关单位要齐抓共管。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各村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抓好组织实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各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要坚持边整治、边完善,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建立健全相应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请各村(居)委会,各圩镇单位请于每月20日前把附件2、3报送到镇应急办,联系人:江南,电话15779033325。
附件1:江口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责任分工表
附件2: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排查(自查)表
附件3: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清单
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印发
附件1
江口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分工表
总 调 度:许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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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别 |
责任领导 |
职务 |
责任干部 |
责任村干部 |
责任领导分管重点领域 |
领域责任单位 |
1 |
居委会 |
谢建祥 |
人大主席 |
肖承华 |
马永红 |
圩镇运行(服装厂)、地质灾害、矿山 |
自然资源所、居委会、城管队、专职消防队、自然资源所、属地村 |
2 |
山田村 |
谢军民 |
马 敬 |
属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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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蕉林村 |
赖小龙 |
党委副书记 |
王二生 |
宋良柱 |
工贸、危险废弃物 |
属地村 |
4 |
江口村 |
曾 桥 |
党委委员 人武部长 |
傅 中 |
宋孝青 |
圩镇重点项目建设、蜡烛厂 |
属地村 |
5 |
安平村 |
彭 瑾 |
党委委员 宣传统战委员 |
刘席中 |
张承彪 |
景区、学校、宗教场所、防溺水 |
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属地村、各学校 |
6 |
东风村 |
钟惟泉 |
罗 荣 |
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属地村、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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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旱塘村 |
叶晓东 |
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 |
蔡启荣 |
曾照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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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村 |
8 |
小均村 |
温金荣 |
黄德东 |
|
属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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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优新村 |
吴礼洲 |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
吴传芬 |
钟昌飞 |
|
属地村 |
10 |
三团村 |
叶国忠 |
党委委员 政法委员 |
丁振江 |
赖香明 |
危化品、消防、烟花爆竹 |
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城管队、属地村 |
11 |
河坑村 |
肖宇忠 |
人大副主席 |
李玉兰 |
罗木杨 |
农业农村 |
属地村 |
12 |
河埠村 |
王 馨 |
副镇长 |
刘诗崎 |
刘良发 |
养老场所 |
属地村 |
13 |
墩上村 |
刘 蓉 |
副镇长 |
张佳亿 |
曾祥文 |
林业(森林防灭火)、特种设备、果业 |
市监分局、属地村 |
14 |
优良村 |
何 斌 |
党委委员 副镇长 |
魏佐文 |
刘永发 |
水利(防汛)、交通、能源 |
交警中队、供电所、属地村 |
15 |
安坑村 |
吴学文 |
副镇长 |
段程锦 |
刁方利 |
燃气、自建房、建筑工地 |
属地村 |
16 |
龙舌村 |
谢顺财 |
执法大队大队长 |
马明良 |
杨长辉 |
|
属地村 |
17 |
苎洲村 |
赖 军 |
三级主任科员 |
蔡红峰 |
张运仁 |
|
属地村 |
18 |
六十里店村 |
赖学淦 |
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
杨祖良 |
曾平辉 |
医疗场所 |
属地村 |
联络人:叶国忠18979738992 江南15779033325 |
附件2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排查(自查)表
基本情况 |
场所名称 (单位自查 需加盖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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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自查)人员 |
□单位自查 □行业部门 □乡镇街办 □网格员 □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基层消防所□专职队 □消防文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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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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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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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类型 |
□人员密集场所 |
□敏感特殊场所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
□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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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 □饭店 □商场 □集贸市场 □公共娱乐场所 □养老院 □ |
□医院 □儿童福利院 □寄宿制学校 □幼儿园、托育机构□博物馆文物建筑 □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 □仓储物流场所 |
□劳动密集型企业 □多业态多功能合用场所 □老旧商住楼 |
场所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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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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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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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问题 |
隐患问题类型 |
具体隐患问题 |
有无问题隐患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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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源管理 |
1、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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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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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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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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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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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源管理 |
6、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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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违章带负荷拉、合闸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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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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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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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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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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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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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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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
1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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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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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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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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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疏散条件 |
18、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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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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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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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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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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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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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防火分隔 |
24、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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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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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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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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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消防设施设备 |
28、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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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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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管理责任落实 |
30、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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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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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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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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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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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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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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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初期火灾处置 |
37、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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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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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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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类型 |
40、具体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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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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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5、XXX 9、XXX |
5、X月X日 9、X月X日 |
备注:此表在单位开展自查时、行业部门或基层排查人员开展排查时填写。场所类型属于多类型的场所以特殊场所定义为准,例如场所既属于商店,又存在多业态多功能合用场所,则以后者特殊类型为准填入;如所列具体隐患问题场所不涉及,也勾选无;整改措施对应存在问题序号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填写整改时限,按期整改完毕。
排查(自查)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场所陪同排查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附件3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清单
序号 |
场所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场所类型 |
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隐患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1 |
XX医院 |
XX区XX街XX号 |
XX |
医院 |
XX,电话XXXXXXXX |
1.X层出口锁闭(已当场整改) 2.X层设置防盗窗(无法当场整改) |
2.将防盗窗拆除 |
2.X月X日前 |
1.X层出口锁闭(已当场整改) 2.X层设置防盗窗(已于X月X日整改完毕) |
填表说明:“隐患问题”按照1、……;2、……的格式填写发现的全部问题;“整改措施”为风险隐患具体整改措施,按照1、……;2、……的格式对照问题填写;“整改时限”按照X月X日的格式填写;整改情况按照“x项完成整改;未完成风险隐患的整改进度”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