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办、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和省府办《江西省提振消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大力提振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动全区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赣县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初稿。
二、重要举措
《赣县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分为二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目标任务,2025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0%左右的预期目标。第二部分为主要措施:主要是实施“七大”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共22点工作举措。
(一)实施商品消费升级专项行动主要有四个方面:1.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主要是围绕“两新”政策落地、加强政策解读、出台区级配套政策等方面。2.开展政策走村入户“敲门行动”。主要是围绕走村入户宣传、商家开展政策咨询、企业叠加优惠政策等方面。3.支持外贸企业走出去。主要是围绕支持外贸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参加境外展会、拓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等方面。4.促进住房领域消费。主要是围绕落实购房装修补助补贴、开展促销活动、实施城中村改造等方面。
(二)实施服务消费提质专项行动主要有五个方面:1.扩大餐饮消费。主要是围绕开展餐饮品牌建设、参加美食展会、举办特色美食节等方面。2.提升家政消费。主要是围绕优化服务供给、发展农村家政产业、做强家政品牌等方面。3.促进养老和托育消费。主要是围绕发展银发经济、培育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养老食堂建设、加快普惠托育服务场所建设等方面。4.推动文旅消费。主要是围绕举办文旅活动、打造文化艺术新地标、发展红色旅游、提升改造梅林古镇夜市经济等方面。5.做大体育消费。主要是围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做大赛事经济、引进产业新业态、完善场地设施建设等方面。
(三)实施新型消费培育专项行动主要有三个方面:1.拓展会展经济。主要是围绕组织企业参展、支持企业举办展会促消费活动等方面。2.推动数字消费。主要是围绕发展电商新业态、电商新技术运用、“电商促产业转型”等方面。3.发展绿色消费。主要是围绕开展绿色创建行动、加大低碳宣传、推广智能产品、推动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等方面。4.培育新能源汽贸产业。主要是围绕出台产业政策、加大新能源品牌招商力度等方面。
(四)实施农村消费促进专项活动主要有两个方面:1.强化乡镇消费市场建设。主要是围绕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给予消费券支持、推进商贸中心入规等方面。2.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主要是围绕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县域物流配送体系等方面。
(五)实施消费场景创新专项行动主要有三个方面:1.举办消费融合活动。主要是围绕开展商贸文旅促消费活动、推出消费融合线路等方面。2.打造消费融合场景。主要是围绕深化农文旅融合、打造多元夜间消费场景、支持商业综合体发展、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等方面。3.大力发展首发经济。主要是围绕引进知名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等方面。
(六)实施经营主体壮大专项行动主要有两个方面:1.壮大商贸经营主体。主要是围绕实施“扫街”行动、推进工贸分离入规、临标达规企业入规纳统等方面。2.壮大文旅经营主体。主要是围绕开展文旅招商、推动文旅企业品牌创建、文化企业入规纳统等方面。
(七)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专项行动主要有两个方面:1.加强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是围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消费品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2.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主要是围绕加强价格监管、打击违法行为、强化消费纠纷行政调解等方面。
三、注意事项
(一)与省市文件不同内容
本意见是根据中办、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和省府办《江西省提振消费行动方案》工作措施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细化提出。
(二)涉及编制、人事、财政资金情况
本方案不涉及编制、人事,涉及统筹财政资金用于开展2025年全区促消费活动,需讨论审定。
(三)征求意见情况
3月10日,区商务局将《征求意见稿》通过OA函至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分管区领导进行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7条,已采纳11条,不采纳6条,反馈无意见10条。3月25日,我区召开《赣县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暨全区扩大开放部门联席会议,再次向各相关单位、分管区领导征求意见,并根据区领导要求修改完善。
(四)审查情况
该意见已经我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