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荣誉市民”评选方案》政策解读
一、工作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了鼓励和表彰对本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更好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根据《赣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区商务局于2021年12月启动了《赣县区“荣誉市民”评选方案》起草工作。
(二)起草过程
1.区商务局组织专班认真学习市级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及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起草形成了方案(初稿)。
2.征求意见情况:12月30日以书面形式通过OA系统征求了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高新区招商局、生态环境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司法局等区扩大开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对文稿意见,对单位提出合理意见建议进行采纳。1月1日,区委副书记郭佩群主持召集区领导陈婷婷、李为平以及赣州高新区招商局、区商务局讨论形成了《赣县区“荣誉市民”评选方案(征求意见稿)》,1月9日再次通过OA系统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1月12日召开区扩大开放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了《赣县区扩大开放经济工作有关规则(讨论稿)》,会议再次征求了区扩大开放领导小组区领导及成员单位意见,会议要求再次征求园区企业意见,我区再次向腾远钴业、粤磁稀土、中科拓又达等重点企业书面征求意见,现形成了《赣县区“荣誉市民”评选方案(送审稿)》
二、核心内容
评选方案主要包含五部分,一为推荐评选范围;二是推荐评选条件;三是推荐评选工作程序,分为推荐、初审、复审、公示审议;四是荣誉市民享受的待遇;五是其他事项;方案是参照市里的方案确定的,与市里不同的是在待遇方面加大了力度,文稿中划线部分为新增部分。
三、该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无重大分歧,针对各部门和社会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经过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对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均一一采纳,对不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作了相关说明和回复。
四、审查情况
该方案已经我区法律顾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通过,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