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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丨《赣县区赣江干流退捕渔民上岸转产就业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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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确保我区赣江干流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10号)、《江西省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五河”干流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工作规程〉〈江西省“五河”干流退捕船网工具回收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赣禁渔办〔2023〕2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五河”干流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和转产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23〕21号)、赣州市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赣江干流禁捕退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区禁捕退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此次退捕渔民可以享受哪些补助?补助标准是什么?

1.船、网回收费:我区赣江干流退捕渔民船网按《方案》中估值标准进行估值回收,经第三方评估、乡镇公示、区级审核无异议后发放网回收费。

2.《内陆船舶捕捞证》工本费:300元每本,以实际上交的本数计算。

3.转产过渡期临时生活补助:专业有证渔民10000元每户,专业无证渔民和兼业渔民6000元每户,一次性发放。

4.社保补助:每户不超过2人补助,补助人需满足《方案》中有关条件。从2024年起,连续补助15年。社保补助以渔民性质划分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为:

(1)专业捕捞渔民每年补助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12%。补助金额每年变动,每年10月份左右,以2024年补助标准为例: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3176×60%×12%=5268.67元。

(2)兼业捕捞渔民每年补助标准:政府补助3000元。

各类渔民可自行选择参保种类,补助金额不变。

三、以上补助如何领取?

1.船、网、证、转产过渡期临时生活补助等资金通过社保卡发放,各渔民需提前激活、核对账户。

2.社保补助:政府补助实行“先缴后补”,从2024年开始,需逐年缴费的退捕渔民在每年10月31日前缴费,不缴费不补助。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渔民每年需先缴纳社保,激活账号(缴纳金额300-6000中自行选择),补助部分由我区社保部门额外缴纳入账,自行缴纳部分和政府补助部分共同计入当年社保缴纳金额中。

参加企业职工医保的渔民需提供当年12个月(不能中断)的缴费凭证至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后,再将政府补助金额发放至渔民社保卡。

四、渔民退捕后是否能享受相关就业优待政策?

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退捕渔民,我区就业部门后续将提供政策宣讲、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组织相关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政策上优先给予扶持。同时,发放转产过渡期临时生活补助也是为了进一步帮助退捕渔民更好地实现转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