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说明
为了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加快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体制机制。根据省、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赣办发〔2022〕12号)(赣市农工字〔2022〕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区领导指示精神,区农业农村局代区委、区政府起草了本方案,下称《方案》。
二、核心内容
《方案》共四项,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稳慎推进,夯实工作基础,理顺管理职责,完善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
(二)重点工作:一是扎实做好四项基础工作,即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和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改革试点重点任务:(1)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2)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3)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三)实施步骤:方案共四个阶段,2022年6月前为准备部署阶段,2022年12月前为先行先试阶段,2024年9月前为压茬推进阶段,2024年12月前为考核评估阶段。
(四)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政策扶持,三是讲究工作方法,四是强化督导考核。
三、与省市文件不同的内容
我区属三类县,具体目标任务主要是“4+2”,即统筹推进夯实“四项基础”工作,同时开展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与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2项工作,探索出1种以上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
四、相关案例及做法
南塘镇率先探索出“两图两书两清单”做法,建立了村民建房理事会,发挥了理事会的作用。我区拟定南塘镇为先行试点乡镇。
五、是否涉及编制、人事、财政资金情况,不涉及人事编制、财政资金。
六、征求意见情况
本方案于2022年4月26日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印发各乡镇、区委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征求意见,截止5月10日,区水利局、残联、国家现代农业管委会、统战部、总工会、交通运输局、融媒体中心、民政局、审计局、城管局、商务局、旅投公司、公安局、市监局、政府办、史志研究室、财政局、王母渡人民政府、大埠人民政府反馈无意见,区文广新旅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分局、林业分局、司法局反馈了意见,依据反馈意见对文稿进行了完善,形成了本方案送审稿。5月9日,本方案报请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通过了合法性审查。《赣县区2022年农村建房改革实施方案》于4月25日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原则通过。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