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一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双随机工作指标问题整改的通知》(赣市监明电〔2023〕11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结合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了《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一版)》。现将《抽查工作指引(第一版)》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制定出台工作指引是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的需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
(二)制定出台工作指引是整改双随机工作指标问题的需要。2022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总报告中指出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未制定抽查检查工作指引,规范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双随机工作指标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等16个市场监管领域有关的省直部门制定完善本部门双随机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三)制定出台工作指引是规范开展抽查检查工作的需要。2019年以来,我厅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出台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监管职责,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不少农业农村部门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有了较大幅度修改。特别是机构改革部门整合后,原来的监管职责有了调整,监管人员也变化较大,致使不少监管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工作程序、标准及方式等还不够熟悉。
二、主要内容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一版)》分为总述和15类检查工作指引,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适用范围和抽查工作要求。本工作指引主要适用于我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列抽查事项的实地检查。详细规定了抽查工作的前期准备、实地检查、结果判定、审核公示、后续处理等5个环节的具体规定要求。
(二)细化抽查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分别对15类21项行政检查事项详细制定了具体抽查检查内容,规范抽查检查行为。同时,将检查内容以“是否”的形式进行设置,便于行政检查人员判定接触结果,提升双随机检查效率。
(三)补充完善抽查检查依据。全面梳理21项行政检查事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将与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条文整体摘录,便于检查人员查阅。此工作指引共摘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29部,其中法律6部、行政法规10部、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13部、规范性文件3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