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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业务经办规程》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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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策出台的背景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52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9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2 号)、《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2.政策出台的目的

统一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3.重要举措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策知晓率,提升业务经办水平,推行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方式,提供“不见面”式便捷服务。

4.新旧政策差异

5.    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经办规程和相关要求,遵守经办服务职责、流程、标准和时限,跟踪了解经办规程的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化解各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