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赣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档次
按照现行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4个档次,参保对象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政府根据不同缴费标准给予参保对象相应财政补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政府继续对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1、2级)、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特困等特殊困难群体,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三、最低缴费年限
从2011年7月1日实施日开始计算,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196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含)】,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2010(含)以前的年度,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四、政府补贴
为鼓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财政给予鼓励补贴,补贴标准为年缴费300元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补贴50元;年缴费500元补贴60元;年缴费600元补贴65元;年缴费700元补贴70元;年缴费800元补贴75元;年缴费900元补贴80元;年缴费1000元补贴85元;年缴费1500元补贴90元;年缴费2000元补贴95元;年缴费3000元补贴100元,年缴费4000元补贴150元,年缴费5000元补贴190元,年缴费6000元补贴230元。为鼓励积极参保、长期缴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2%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