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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扩岗】免申即享!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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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44号)文件精神,泰和县执行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哪些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返还?
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等于上年度新增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除以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的百分比)
2、稳岗返还的标准是什么?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3、稳岗返还资金用途有哪些?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申请材料及流程是什么?
无需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只需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即可。

载《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告知书》,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后发给我中心,最后企业需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确认即可。
联系电话:0797-4495812
地址:赣州市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4号窗口
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