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因疏散条件不足造成影响疏散逃生等问题,确保火灾形势平稳,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此次整治行动范围是什么?
(一)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其他公共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剧本娱乐场所、办公场所、培训场所、地下轨道交通、施工临时用房等;
(三)居住场所:住宅小区、公寓楼、群租房等;
(四)厂房仓储场所:厂房、仓库、物流仓储、家庭作坊等;
(五)其他单位场所。
三、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内容是什么?
(一)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三)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单位和住宅小区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
(五)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六)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
(七)在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八)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九)在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四、此次行动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通过“三强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警示、强化督导考核来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