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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赣县区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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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哪些人群可享受补助?补助标准是什么?

(一)购房消费补贴对象

1.购房消费补贴契税缴实际交额为参照,消费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2024726日至20251231日在赣县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并在2026630(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前缴清契税且符合条件的(仅限个人购买),均可享受区财政给予的购房消费补贴。

2.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进行认定,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享受购房消费补贴;购买二手房的,以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进行认定,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后方可享受购房消费补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购房消费补贴

1)二手房办理赠与的,不是正常销售的;

2)通过拍卖、继承、析产、赠予、变更、司法执行等其他方式获得的房屋不在消费补贴范围之内。

32024726日之前已进行网签合同,但于2024726日至20251231日期间办理退房再购同小区同类商品房的买受人(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因申请变更合同信息或撤销再网签产生新网签时间的。

(二)二孩、三孩家庭差异化购房补助

1.补助对象。2024726日至20251231日期间,在赣县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为准,不含二手房)并在2026630日前缴纳契税的(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

2.补助标准。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二孩为201611日及以后出生、三孩为2021531日以后出生,具体孩次按现行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分别给予10000元、15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

1不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

2)通过拍卖、继承、析产、赠予、变更、司法执行等其他方式获得的房屋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32024726日之前已进行网签合同,但于2024726日至20251231日期间办理退房再购同小区同类商品房的买受人(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因申请变更合同信息或撤销再网签产生新网签时间的。

(三)居民住房“以旧换新”

1.补贴对象。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有意愿出售旧房(商品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注:均为已建成新建商品住房,下同)的居民个人。

2.补贴标准。对参与“以旧换新”的,给予购房人20000/套的“卖旧买新”购房补贴。

3.具体操作流程

发布信息。参与“以旧换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需在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已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或通过本项目案场等方式,发布参与途径、定向房源、“以旧换新”操作流程等信息。

双向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选定收购(包销)的旧房房源;换房人根据发布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信息选定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

签订协议。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协商一致后,签订旧房收购(包销)协议,并与新建商品住房房源所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采用包销方式的,可设定不少于90天的“解约保护期”。在“解约保护期”内旧房未售出的,换房人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换房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完善手续。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办理旧房过户手续。换房人与房源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二、以上补贴如何领取?补贴发放至哪里?

1.购房消费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免申即享机制,无需购房人申请

2.生育家庭购房差异化补助和“以旧换新”补贴发放采取申请制购房人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方法现正在制定实施细则。

3.补贴统一发放到购房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未办理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也可提供本人的其他银行账户作为补贴到账账户。补贴与购房人必须一致,如购房人涉及多人的,以契税缴纳人为补贴对象。

三、关于已享受各类购房补贴后退房的处置方法?

对已享受购房消费补贴、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差异化补贴、“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后因特殊原因需退房退税的,需退回已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