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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赣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负责人李国洪解读《赣县区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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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李国洪:2024年7月8日,江西省印发《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7月2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赣市府办字〔2024〕56号)。为更好满足我区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此制定了《赣县区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问:有哪些人群可享受补助?补助标准是什么?

李国洪:(一)购房消费补贴对象

1.购房消费补贴契税缴实际交额为参照,消费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20247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赣县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 含二手住房,下同),并在20266月30(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前缴清契税且符合条件的(仅限个人购买),均可享受区财政给予的购房消费补贴。

2.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进行认定,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享受购房消费补贴;购买二手房的,以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进行认定,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后方可享受购房消费补贴。

(二)二孩、三孩家庭差异化购房补助

1.补助对象。自2024年7月26日至 2025 年12月31日期间,在赣县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为准,不含二手房)并在 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的(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

2.补助标准。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二孩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三孩为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孩次按现行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分别给予10000元、15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居民住房“以旧换新”

1.补贴对象。①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有意愿出售旧房(商品住房) 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注:均为已建成新建商品住房,下同)的居民个人。②为“以旧换新”收购居民旧房、提供新建商品住房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有平台公司等市场主体。

2.补贴标准。对参与“以旧换新”的开发企业、国有平台公司,由财政给予开发企业、国有平台公司新房成交总价的 5%奖励,给予购房人 20000 元/套的“卖旧买新”购房补贴。

问:以上补贴如何领取?补贴发放至哪里?

李国洪:1.购房消费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免申即享机制,无需购房人申请

2.生育家庭购房差异化补助和“以旧换新”补贴发放采取申请制购房人提出申请

3.补贴统一发放到购房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未办理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也可提供本人的其他银行账户作为补贴到账账户。补贴发放与购房人必须一致,如购房人涉及多人的,以契税缴纳人为补贴对象。

问:已享受各类购房补贴后退房的处置方法?

李国洪:对已享受购房消费补贴、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差异化补贴、“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后因特殊原因需退房退税的,需退回已享受的补贴资金后再予以退房

政策解读单位:赣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797-4441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