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李国洪:2024年7月8日,江西省印发《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7月2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赣市府办字〔2024〕56号)。为更好满足我区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此制定了《赣县区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问:有哪些人群可享受补助?补助标准是什么?
李国洪:(一)购房消费补贴对象
1.购房消费补贴以契税缴实际交额为参照,消费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赣县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 含二手住房,下同),并在2026年6月30日(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前缴清契税且符合条件的(仅限个人购买),均可享受区财政给予的购房消费补贴。
2.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进行认定,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享受购房消费补贴;购买二手房的,以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进行认定,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后方可享受购房消费补贴。
(二)二孩、三孩家庭差异化购房补助
1.补助对象。自2024年7月26日至 2025 年12月31日期间,在赣县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为准,不含二手房)并在 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的(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
2.补助标准。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二孩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三孩为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孩次按现行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分别给予10000元、15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居民住房“以旧换新”
1.补贴对象。①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有意愿出售旧房(商品住房) 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注:均为已建成新建商品住房,下同)的居民个人。②为“以旧换新”收购居民旧房、提供新建商品住房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有平台公司等市场主体。
2.补贴标准。对参与“以旧换新”的开发企业、国有平台公司,由财政给予开发企业、国有平台公司新房成交总价的 5%奖励,给予购房人 20000 元/套的“卖旧买新”购房补贴。
问:以上补贴如何领取?补贴发放至哪里?
李国洪:1.购房消费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免申即享机制,无需购房人申请。
2.生育家庭购房差异化补助和“以旧换新”补贴发放采取申请制,由购房人提出申请。
3.补贴统一发放到购房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未办理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也可提供本人的其他银行账户作为补贴到账账户。补贴发放与购房人必须一致,如购房人涉及多人的,以契税缴纳人为补贴对象。
问:已享受各类购房补贴后退房的处置方法?
李国洪:对已享受购房消费补贴、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差异化补贴、“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后因特殊原因需退房退税的,需退回已享受的补贴资金后再予以退房。
政策解读单位:赣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797-4441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