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高质量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林分结构,改善森林生态景观,提升林质林相林效水平,巩固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助推“双碳”目标落实。
二、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逐步优化树种结构,提升林分质量,增强森林对火灾和病虫害的抵抗能力,达到改善森林景观,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标。
三、核心内容是什么?
(一)目标任务。全区2023—2024年度计划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为6.87万亩(含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任务0.7万亩,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任务0.1万亩),其中:更替改造1.6万亩、补植改造0.8万亩、抚育改造1.4万亩、封育改造3.07万亩。
(二)改造重点。一是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区域。二是结合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对经济效益不高的低产油茶林进行改造提升。三是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区域。四是乡村振兴重点村风景林建设。五是高铁、铁路、公路等通道沿线森林质量改造提升区域。
(三)执行步骤。一是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2023年10月-2024年9月)赣州市赣县区低质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编制作业设计,落实改造任务;区政府对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区林业分局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乡镇(场)根据方案要求按程序全面组织实施低改工作,落实各项质量保障措施;二是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2024年10月-11月)赣州市赣县区低质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成果资料并做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准备工作。
四、有关要求是什么?
(一)强化组织领导。赣州市赣县区低质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场)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协调联动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建设。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上级项目资金和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建设。
(三)强化过程监管。严格落实低质低效林改造“一个办法、一套标准、十项机制、十个严禁、三大行动”等制度,规范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并实行全过程监管。
(四)强化档案建设。加强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资料矢量化、信息化管理和纸质档案管理。
政策解读单位:赣州市林业局赣县分局
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797-4441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