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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丨《赣县区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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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破解我区农业生产劳动力、品种、技术、装备、服务等制约瓶颈,充分发挥农业生产“大托管”在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市场化水平方面的优势,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切实提升粮油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探索一条适合我区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路径。

二、农业生产“大托管”的推行模式有哪些?

(一)“农户+村集体+经营主体”。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并明确农户保底收益,再由村集体将集中起来的耕地委托给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签订托管合同。

(二)“农户+村集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接受农户委托并提供托管服务,农户支付服务费用,收成归农户所有,双方签订托管合同。

(三)“农户+经营主体”。经营主体直接流转农户分散的土地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直接为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双方需签订规范的流转或托管协议,经乡镇审核后,提交区级报备。

鼓励各乡镇积极探索农业生产“大托管”新模式,更好推动我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三、农业生产“大托管”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一)确定“大托管”试点村

1.开展调查摸底。以乡镇为单位,对各村的农业生产基本情况进行摸底,重点对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块进行摸排,了解现有的面积、目前经营现状等情况。

2.村级组织申报。在调查摸底的前提下,村集体要广泛宣传政策,通过召开会议和上户宣传等形式,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和支持。以村为单位向乡镇进行申报,各试点村要因地制宜拟定“大托管”方案或计划,明确托管地块及面积、托管方式、收益形式等,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

3.区乡审核指导。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上报的托管方案或计划进行初步核实,遴选好试点村后,指导村完善村级试点方案或计划,于5月15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村级方案和计划进行统一审核,指导乡镇、村把好“大托管”方向,推动“大托管”工作有序有力实施。

(二)选定经营主体

4.推荐经营主体。以乡镇为单位,遴选一批产业链条长、综合服务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经营主体名录库,公开推荐给“大托管”试点村。由试点村和经营主体双向选择

5.签订托管合同。区级要加强托管合同的规范管理,制定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村集体或农户经营主体按照规范服务合同来签订托管服务协议,建立托管服务关系

(三)开展托管服务

6.确定种植品种。农作物种植品种主要为水稻、油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农户根据托管服务协议,结合各村田块、气候等条件,提倡同一生态区域内集中种植1-2个粮油优势品种。经营主体承接村集体或农户委托后,要积极开展农业生产,主动采用先进农业机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积极开展土地翻耕、机插秧、统防统治、合理配方施肥、机烘干等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等。

四、农业生产“大托管”的重点措施有哪些?

一是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二是推行全程农业机械化种植。三是提升粮油烘干加工能力;四是培育粮食种植规模经营主体。五是加大“大托管”金融支持力度;六是搭建“大托管”服务平台;七是延伸“大托管”服务链条。

五、农业生产“大托管”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区财政统筹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大托管”试点村开展农田整治和宜机化改造,加强粮食烘及仓储等设施建设,改善“大托管”示范基础条件。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重点向“大托管”试点村倾斜。


政策解读单位:赣县区农业农村局


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797-444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