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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丨赣州市赣县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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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1〕3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折不扣完成省、市下达我区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有哪些?

《方案》共分为4大部分,12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一是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主要从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等方面提出工作目标。二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主要是从不折不扣落实粮食生产任务、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引导规范经营主体生产行为。主要是从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培育发展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四是加强撂荒耕地整治。主要是从抓好撂荒耕地统筹利用、补齐发展短板、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等方面做好撂荒耕地的整治工作。

四、有哪些保障措施?

主要是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督促落实三个方面明确了政策保障要素和考核措施。

五、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赣县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阙秋霞

政策咨询电话:444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