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赣州市赣县区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赣州市赣县区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卫生院、学校、托幼所、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敬(养)老院、福利院;
3.客运车站的候车厅(楼);
4.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展览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园中园”、“厂中厂”等企业;
6.建筑施工项目;
7.住宅小区、城中村、老旧小区、居民自建房;
8.“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店铺;
9.其他应排查整治的场所。
(二)整治内容
1. 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2.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店铺)内是否违规住人;
3.居民自建房内违规设置生产经营类场所;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外窗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障碍物;
6.电器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
7.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焊)情况;
8.违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泡沫彩钢板分隔。
二、职责分工
(一)消防安全常态化职责
各行业部门、高新区及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把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如下:
1.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所辖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AI自习室等排查整治。
2.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殡葬服务等机构排查整治。
3.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码头、电商物流平台等排查整治。
4.区商务局:负责餐饮、商场、超市、写字楼公寓、宾馆酒店[客房数50间以上(含本数)、非星级]、直播间、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外卖电商平台企业,牵头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排查整治。
5.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和星级宾馆、酒店、KTV、网吧、游艺厅、私人影院、密室脱逃、剧本杀、自助棋牌、电竞酒店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排查整治。
6.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卫生场所、托幼所、精神卫生服务机构等排查整治。
7.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负责宗教团体、宗教活动等场所排查整治。
8.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高新区化工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密集型企业(同一时间生产车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纺织、玩具、电子、家具木材加工等企业)、化工园区企业等场所排查整治。
9.区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辖区派出所对小旅馆、小型足浴、按摩、洗浴场所等九小场所排查整治。
10.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列管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排查整治,负责消防安全业务指导培训。
11.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公共设施、场所的安全监管,拆除影响逃生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指导建设、管理城市街道两侧、公园广场和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12.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商品交易市场、婚纱摄影行业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排查整治。
13.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项目、供气设施和场所等排查整治,督促物业公司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加强管理。
14.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负责有物业住宅小区和保障房等排查整治。
15.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船舶、建材、民爆企业和工业企业排查整治。
16.区发改委:负责能源行业、人防工程的排查整治,电动汽车充电桩、储能电站的日常安全监管。
17.区供电分公司:负责电力设施隐患排查和加开电力项目验收,配合属地开展隐患排查。
18.各乡镇、城市社区:负责属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19.各行业部门、高新区及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按照《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赣州市赣县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要求,依法承担本辖区、本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
(二)两个专项整治职责
1.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擅自改装、违规回收等违法行为,对线上销售、寄递渠道的监管;区交管大队牵头负责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登记上牌、依法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牵头负责推进新建项目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各乡镇、城市社区牵头负责既有小区增设充电设施;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推进公共场所增设充电设施;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增设设施;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排查整治。
2.违规电气焊作业整治:各行业部门、高新区及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对所属辖区、行业的电气焊作业情况开展检查,并做好作业项目审批、人员安全培训和督促考证等工作;应急、消防、住建、公安、市监等部门按照各自法律职责对违规电气焊作业行为进行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做好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大整治力度。各行业部门、高新区及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工作责任。对火灾隐患整治要铁心硬手,加大执法力度,倒逼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消除火灾隐患。对经整改后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拒绝整改的场所,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应行政许可,并依法实施关闭。
(三)完善工作机制。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各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资料台账收集汇总工作,落实工作调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