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消防安全>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关于印发《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区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31116日,山西省吕梁市永聚煤矿办公楼发生火灾,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李强总理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严查密防,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赣消委字〔2023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赣州市赣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31130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冬春季节风多雨少、天寒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期。2022年河南安阳“11·2142人火灾新疆乌鲁木齐11·2410火灾、2023河北沧州3·2711人火灾以及此次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11·16”亡26人火灾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为全力防范化解冬春期间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确保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坚决根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努力减少一般亡人火灾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2311月至20243月。

、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1.持续开展自查自改。各乡镇、行业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对照八类重点问题(附件1开展自查自改,1228日前收集汇总自查自改情况(附件2),对所属单位、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单位、企业类重点整治情形自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通过提示、警示、约谈等多种手段,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压紧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2.紧盯重点领域防范各乡镇、行业部门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宾馆、公共浴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力度,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督促医院、养老院、医养结合等敏感特殊场所,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值守,加强巡查检查,严禁违规施工装修改造。指导“厂中厂”、老旧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明确消防安全牵头管理单位,对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强化员工培训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3.推动重大隐患整改销案各乡镇要对前期排查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场所,实地开展复查,督促场所及时整改并在系统平台内完成复查工作;针对高新区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应急、消防、住建、市监、城管等部门及高新区管委会要及时督促整改销案;对区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划定整改时限,采取上门指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等方式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二)持续推进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隐患排查检查。采取部门联查、发动乡镇街道检查、聘请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排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开展燃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部门围绕录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对前期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抽查复核比例不低于30%,重点复核隐患是否排查到位、问题是否督促整改,抽查复核情况留档备查。

2.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管理。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平台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公安、住建、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发挥燃气经营、充装企业的公共服务作用,入户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提示,努力消除突出风险。

3.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餐饮企业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聚焦重点领域场所消防安全风险

1.聚焦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风险。市监部门要以农村集市、小型销售门店为重点,加大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查处力度。卫健、民政、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商场市场、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场所违规使用电取暖器进行排查整治。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加大冬季取暖的宣传提示力度。各乡镇以经营性居民自建房、“九小”场所、合用场所、群租房、老幼病弱等群体居住场所为重点,组织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敲门行动”,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指导整改不安全取暖行为和隐患。

2.聚焦电气焊作业消防安全风险。严格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安〔202319号)要求,组织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发力,强化电气焊资格管理、用工管理、工具管理、审批备案管理、现场管理、监督执法“全过程”管控。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看护措施,严查电气焊违规动火作业的违法行为。对因违规动火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作业人员责任。

3.聚焦易燃材料消防安全风险。将冷库、公共浴室等场所保温材料纳入全链条监管视线,逐项明确市场监管、住建、商务、文广新旅、消防等部门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有效解决生产、销售、建设、使用、改造和拆除等环节失控漏管问题。民政、商务、文广新旅、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大对社会福利机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医疗卫生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仿真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问题的排查检查,督促按期整改,对拒不按期改正的,抄告消防部门进行查处。

4.聚焦“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风险。围绕“底数摸清楚、排查全覆盖、隐患大起底”目标,全面盘点梳理一次排查整治情况,对已经排查过的场所,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开展典型问题回头看;落实《全市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试行)》(赣市安〔202326号)相关要求,乡镇、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自然资源、城管、住建、应急、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对“园中园”“厂中厂”实施常态化监管,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各自职权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对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在当场指出的同时,及时函告、移交有权管辖部门处理,坚决打击消防安全责任不清、管理混乱,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规隔断封堵疏散通道等突出违法行为,切实降低火灾风险。

5.聚焦“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各乡镇要组织发动基层消防所、政府专职队、公安派出所、社区等基层力量,持续开展“九小”场所、合用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查处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用火用电、安全出口不足或堵塞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要不定期组织夜间错时检查,凡发现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的,一律采取措施彻底搬离;凡发现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实施内部装修的,一律依法拆除;凡发现疏散通道不畅的,一律采取措施立即清通,切实降低“小火亡人”的机率和风险。

6.聚焦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风险。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重要活动、商业促销、祭祀祈福、游园庙会等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组织公安、民政、文广新旅、消防等部门,采取上门检查、错时检查、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主办、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规范临时布展区域安全管理,落实现场看护措施。活动举办地要坚持以面保点、整体防控,分类制定方案、实体运行专班、加强勤务保障,梯次趋紧、逐步从严,对核心区域前置备勤、巡查守护;其他地区要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教育

1.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重点落实“进农村”“进单位”“进小区”345举措(即在农村开展一次“大篷车”巡回宣传、一次“大喇叭”早中晚提示宣传、一次村委会和网格力量徒步式上门提醒;在单位开展一次巡查式检查、一次面对面式教育培训、一次消防技能实操实训、一次应急疏散大演练;在小区举办一场消防夜市、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实操实训、落实一轮敲门行动、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同时,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引导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

2.开展消防安全警示宣传。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针对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以及历年冬春季节典型火灾案例,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警示企业、教育公众。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强力推动隐患整改。

3.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冬春火灾防控期间,至少组织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1次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培训,明确防范工作重点、讲清法律后果,培养一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单位、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尤其是加强消控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电气焊等重点岗位人员专门培训,并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开展不少于1次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防部门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五)全力加强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

1.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各乡镇要针对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和高风险区域场所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安、应急、气象、消防等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多部门开展一次实用管用的综合演练,强化应急联动,提高处置能力。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有物业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大微型消防站抽查检查力度,强化人员培训,确保初期火灾能够有效处置。

2.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市政供水部门对全区消防水源开展普查,落实维护保养和防冻措施。住建部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服务的高层建筑开展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民政、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社会福利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对建筑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联动测试,确保完整好用。

3.严格进行执勤备战。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敏感场所熟悉演练,及时修订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检查维护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救援处置。

、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10日前)。各乡镇、行业部门根据历年火灾特点和工作实际,专题研判本地、本部门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10日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各乡镇、行业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针对突出风险,及时召开约谈会、推进会,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乡镇、行业部门对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监管合力。

(二)严格开展执法检查。针对近年来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执法薄弱环节,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专家辅助检查等方式,提升检查质效,解决执法人员“人少质弱”问题。依法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杜绝执法“宽松软虚”。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违法企业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

(三)强化事前事后监管。加强行刑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决定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四)加大督导考核力度。要加强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统筹协调、调度指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行业部门,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推动整改落实。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

八类重点问题

一、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二、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五、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六、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七、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八、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附件2

XX单位/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情况报告

(模板,可自行调整)

XX乡镇(街道)/部门:

我单位/企业于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照八类重点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隐患问题

火源管理方面:......

电源管理方面:......

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方面:......

安全疏散条件方面:......

防火分隔方面:.....

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管理责任落实方面:......

初期火灾处置方面:......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隐患问题1: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

整改措施:对电气线路进行套管

整改时限:已整改(或XXXX日前

......

                                               XX单位(公章)

                                             2023XXXX

相关文章